標籤:
保險
【大紀元5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十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根據去年保戶申訴件數統計,因保戶「非本人親自簽名」所衍生的招攬爭議占5%,提醒消費者購買保險填寫要保書等書面資料,應親自簽名,千萬不要假手他人,以確保自身權益。
金管會表示,為防範道德性風險,保險法中規定,由第三人訂立的死亡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其契約無效。
金管會表示,實務上,當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是同一人,且要保書上的被保險人不是本人親自簽名,若投保的保險中含死亡保險給付時,契約將視為無效。
金管會表示,消費者購買保險商品時,所需簽署的書面文件包括要保書、金融機構轉帳授權書(含信用卡)、保單簽收回條、保單貸款申請書(如有申請)等,保戶應確實逐一檢視確認後再簽名,以避免衍生爭議。
金管會並呼籲業務員招攬保險業務時,切勿貪圖一時便利幫保戶簽名,一經查獲,依據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訂定的業務員違反「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統一懲處標準,將予以撤銷業務員登錄資格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