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京生:法院提審
【大紀元4月9日訊】我一直相信人心是善的。只不過現實的殘酷使人的善良被隱藏了起來。人們不敢善良,不敢真實,皆是因為,善良與真實是會動搖專制體制,動搖以謊言起家的政權的。
自然界有春天,法制也有春天,只是在專制下,法制的春天轉瞬即逝,匆忙而短暫。胡耀邦平反冤假錯案,喚醒了公檢法人員的良知,他們謹慎的履行自己職責,不想成為歷史罪人。
被法警領進法院後(沒有使用”押進法院”的確是由於當時的法警頗有憐憫之心,可惜,”領進法院”成為永遠的記憶)看到的第一幕被永久的定格在腦海。一位披著軍用黑色雨衣的高挑男人在樓梯上回頭看了我許久,我感到奇怪,我不認識這位,他為何看我那?答案很快就有了,他叫焦志剛,是提審我的書記員。主審法官叫張笑先,又是一位女性,四十多歲,有慈母般的面容,也有職業的威嚴,生氣的時候,也會職業性的拍桌子,不過,她的幾次生氣皆是要提醒我:別自己給自己定罪。
法提在現在看來不過是走一個程序,不翻供最多一個小時解決問題。可當年我被提審了六,七次,每次都要不斷的重複一些細節問題。我當時真的很不理解,心中暗想,莫非這個主審法官還要弄出些我沒有交代的問題?
張主審問我:”你犯了什麼罪?”,我答:”反革命”。我聽了預審的真心勸告,相信好的態度會換取從寬。張主審繼續問道:”你的思想什麼時候開始發生變化的,我們查閱了你的卷宗,你們全家都是黨員,唯獨你不是,可我們不理解,你為何要反黨那?”我稍稍考慮片刻,就對她講述了一段當兵時親眼看到過的窮人的孩子掏豬食的真實故事,講到動情處,我都流淚了,言語也變的斷斷續續,這可絕對不是裝的,我可不是天生的演員。回味到此刻,猛然間想起劉荻對我的一番評價:感性之人的慷慨之言大都不可信。我卻以為:感性之人的慷慨之言在說話時是可信的,是一種真實心境的表露。感性之人大都不會掩飾,如果會掩飾,也就不是真實意義上的感性之人了。只是,換了一個場景,換了一份心境,感性之人也會說出完全相反的慷慨之言。
女人喜歡流淚,男人不太喜歡。但是,男人的眼淚要比女人的更有穿透力,尤其在面對女人的情況下,男人的眼淚更珍貴。我不知道,我的眼淚是否左右了最終結果,但我確定,主審法官對我的好印象,絕不會來源於法律。
主審法官問道:”你為什麼哭,為了那群掏豬食的孩子,還是想到了患病的母親?”這句話問的有些無厘頭,我們不是正在談那些孩子嗎,轉念一想,我又何必那麼高尚,就算是為母親吧——為了母親也會流淚。我看了看她,回答道:”我母親五十多了,又有病,怕見不到了”主審法官安慰道:”怎麼會,五十歲,很年輕,人生還長那”。可我卻在想:十五年後,她老人家還年輕嗎?
主審官又問:”你為何反馬克思?”,我答道:”我沒有反,我只是不瞭解,中國人有多少翻看過馬克思的書,連看都沒有看過,為什麼要他們信?”主審官說道:”不信可以,但不能反呀”,要的就是這句話,我馬上答道:”我從來沒有說過反馬克思呀,我只是說過,我不信,我不瞭解怎麼信呀”主審法官無語。轉移話題道:”你反華國鋒,鄧小平嗎?”,我答道:”不反呀”,她又問:”那你反誰?”我答”汪東興呀”,(感謝看守所提供的唯一一份《人民日報》,從那裡我看不到汪東興的名字,他似乎在一夜之間從政壇上消失了)她不解道”為何?”我答道:”葉劍英說,中國經濟現在是歷史上最困難的時期,就是說比三年’自然災害’還困難,我經歷過自然災害,是要餓死人的,可就是在如此困難的時期,汪東興卻要大興土木,在中南海蓋副總理樓,他這樣做,是為國家,為百姓嗎?””你怎麼知道的?是道聽途說?”,「不是,有確切消息……」,話到此,我馬上打住——又走嘴了。正在擔心她追究,她卻不再問了。其實,那是公開的秘密。一系列與案件無關的問話結束之時,主審法官突然拍桌子大聲問道:”那你反什麼革命了?”我被驚呆了,驚的大腦一片混亂——對於這麼明顯的提示,我卻誤以為她是在告誡老實點,別找出這麼多借口為自己的反革命行為辯解。我私下抱怨,女人怎麼這麼喜歡莫名其妙的翻臉——剛才還談的好好的為何突然就要發脾氣?
現在的主審法官在如此正式的場合還有這種閒情逸致嗎?還問你的主觀動機:為何反黨,為何反馬克思,為何反政府嗎?沒有了,不是他們真的認為你就該是個罪人,而是,專制的鐵幕下,容不得”吃裡扒外”之人——想跟老大混,就要死心塌地。
後來得知,主審法官之所以問這些與案情無關的事和突然之間的拍桌子就是要推翻檢察院的結論並告訴我:你傻呀,沒有做反革命的事,卻偏偏要自己承認。法院認為:劉京生只是一葉障目,(法官說道一葉障目時還問道,知道什麼叫一葉障目嗎,就是一片葉子擋住你的眼睛使得你看東西片面)屬錯誤認識問題。當然,法院的這個結論張笑先法官是不敢一人做主的。
那是最後一次法提,提審的人也不再是張笑先與焦志剛兩個人。正面依舊端坐著主審法官與書記員,兩側加了兩排桌子,兩排桌子的後面多了五個人,男女都有,目光威嚴。主審法官嚴肅的說道:”劉京生,我們今天再重新捋一下你的案子,希望你要實話實說,不要有絲毫隱瞞”。事實部分一蹴而就,到了為何”反黨”為何”反馬克思”,為何”反政府”時我出言謹慎,生怕再引來法官的怒髮衝天。我想弄個好態度,得了,別再為自己找那麼多借口了,反就反吧。可是,主審法官卻一再引導我,引導我重複那些曾經與她說過的話,引導我說出最初的思想變化來自於當兵時看到的那一幕——孩子掏豬食。我說了,但是,這次我沒有流淚。整個過程,多餘的五人一言不發,就像是個旁觀者,可就是這些旁觀者,做出一個重要決定:駁回檢察院起訴,理由是:劉京生沒有反革命的主觀動機。
不久檢察院的吉霞雲來到看守所,從監室提出我後,對我說道:”經過法院認真審理,我們(這裡的我們使用的有些彆扭)決定撤銷對你的反革命起訴書,而以盜竊罪起訴你,你有什麼意見嗎?””沒有,沒有,謝謝,謝謝”。這太令我感到意外,我都自己認了,人家卻要給我翻過來。也只有在此刻,我才最終理解了,張笑先法官為什麼要對我拍桌子——哪有你這麼傻的,老實的有些過分。
如果定我反革命罪,要判上十五年,最初他們是想那麼判的,楊光也要判上十五年,魏京生在死刑與無期徒刑之間搖擺不定。這個說法是準確的,也得到公安法院一些人士的證實。我真的不敢想像,十五年後,我會怎樣,家人會怎樣,朋友會怎樣,社會會怎樣,總之,十五年是個恐懼,是個未知,是個不敢面對的數字。當我在電視銀幕上看到對魏京生十五年的判決時,我的腿真的哆嗦了——魏京生怎麼選了我這樣一個同案,他坦然面對,已經獲得自由的我,卻在膽怯。幸好,我不是反革命了,檢察院的起訴書已改為了盜竊罪,我清楚的知道,依照此罪,我最多服三年刑。
九二年我又一次面對法官,我不認為我遇到了一個壞法官,可結果卻截然不同——我終於被判了十五年。我以為:我沒有理由指責任何個人,只要有條件,所有的法官都會善良的將愛撒向人間。
2008年2月17日
──原載《民主中國》(//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