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組織質疑審理三十藏人公正性
【大紀元4月30日訊】(美國之音記者:黃耀毅2008年4月30日華盛頓報導)在西藏中級人民法院宣判30名涉及拉薩騷亂的藏人3至20年有期徒刑與無期徒刑之後,多個中國境內以及國外關注人權的人士與組織認為判決不公平,並就司法程序上的缺失提出質疑。
存在多項嚴重司法缺失
在30名涉及拉薩騷亂者被判處3至20年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之後,人權觀察組織發表聲明,批評這項審判不符合國際標準,並有多項司法上的缺失。
人權觀察組織的亞洲主任理查森說:「不管有罪還是無罪,這些西藏人都應該得到公平的審判。但他們卻被以秘密的證據來私下審判,並且沒有由他們選擇的律師為其辯護。」
人權觀察組織認為,有幾項嚴重的司法缺失,導致這項判決從一開始就不公平。第一是在逮捕人時,一直沒有適當地將和平示威者與暴力示威者分開來,第二是在逮捕行動之後,檢察官發表了先入為主、認定涉案者即是有罪的言論,第三是審判不公開。雖然中國官方表示審判大會有200人參加,但是究竟參加的是甚麼人,並沒有說明。如果都是官方找來的人,或許就失去了公開審判的條件。
律師願提供辯護但受到當局打壓
4月2日,有18位律師共同簽署一份公開信,表示願意為西藏被捕的涉案者提供法律服務,其中一位騰彪律師因此被北京公安局約談,並且被告知「這個案子很敏感,你不要介入」。另一名簽署的程海律師表示,每位簽署公開信的律師,都受到了壓力,不准接這個案子。而據他所知,這個案子當中的當事人沒有辯護人,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
程海說:「沒有提到有辯護人的事。按照中國法律,犯罪嫌疑人有權請辯護人,為其辯護。如果沒有辯護人,那就比較糟糕了,當事人因為他不太懂,律師如果介入的話,取一些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據,辯護的意見,這樣對他們權利的保護,按照我國的法律,可能會受一點影響。」
程海接著說:「正常的情況,新華社發的稿子我也看了,有些旁聽,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公開。如果是他安排的人呢,那他沒有公開的經過審判。」
在未來的幾個月,奧運開始之前,其他有關西藏與附近省份騷亂的案件也將陸續審判,對於這些案件是否能夠按照司法標準正常審理,程海表示會持續的關注,但是壓力很大。
他說:「當然我呢是想這樣做的,但是現在外面壓力很大。目前也沒有人找過來,如果有的話,會考慮的。因為,這對維護中國的法制進步、法律公正也是個天職吧,律師應該去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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