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富錦失地農民維權系列報導之九十七

楊春林上訴 案件移交黑龍江高院

家人投訴抗議法警電擊 法院拒絕處罰

標籤:

【大紀元4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採訪報導)黑龍江省佳木斯維權人士楊春林,因提出「不要奧運要人權」口號受到中共法律制裁,在法院判決他的當日,法警為阻止他與家人道別竟使用警棍電擊他。楊春林家人向佳木斯中級法院紀檢委控告法警,得到其主任的答覆:法院經過開會嚴密部署,可以對楊春林使用警具、不追究法警的責任。楊春林家人對此表示抗議。

李方平律師表示,楊春林決定上訴後,他的案件已經轉交黑龍江省高級法院,律師在等其二審開庭的通知。

據楊春林的妹妹楊春平近日介紹,3月24日佳木斯中級法院宣佈對楊春林案判處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宣判結束後,法警脅楊春林出法院時,他慾與家人道別,即遭到隨身押送他的法警用警棍電擊面部和手部,他被擊倒在地。還有警察拖拽他,最後把他扔進警車帶離。

楊春平說,當時全家人都非常難過,楊春林的妻子看到丈夫被電擊當場就暈過去了。後來他們家人決定向法院提出對法警的書面控告。

4月14日(週一)她把控告信交給佳木斯中級法院紀檢委女書記崔京華(音)的手裡,崔回復下週三(23日)給答覆。當4月23日楊春林如約找到崔某時,她表示,法警不承認其電擊楊春林了;而且法院對待楊春林案件開庭和宣判都經過開會嚴密部署,決定在必要的時候對其動用警具,故不會處罰用電棍電擊楊春林的警察。

楊春平對記者表示,聞聽法院紀檢委書記此番言詞,感到非常氣憤,她對崔某表示,楊春林要求中國有人權,實行民主沒有觸犯法律,而且民主是整個世界的潮流。但崔某則說,法律是統治階級制定的,反對統治者都要受到鎮壓,抓楊春林並對他判刑是因為他超越了統治者許可的範圍等等。

楊春平還透露,「電擊楊春林的法院警察叫毛毛(音),他的父親曾是佳木斯向陽區法院的院長,後又陞遷。毛靠關係進入佳木斯中級法院,但他沒受過什麼教育,素質極差。」

她不認可崔的說法,雙方不歡而散,走前崔某約楊春平4月28日再到法院。楊表示,28、29日她連續兩天去了法院,但均未見崔某人。

近期,楊春林的辯護律師李方平表示,他已聯繫過黑龍江高級法院,獲知楊春林案已經上訴到在哈爾濱的省高院,屆時高法應通知律師二審開庭時間,估計五一後會接到通知。

楊春林追求中國的民主人權,對中共體制的邪惡腐敗有清醒的認識,他認為中共政權沒有資格舉辦奧運會,在幫助佳木斯下轄的富錦失地農民維權時,他希望借抵制中共奧運使這個4萬農民土地被掠奪十幾年的中國最大土地侵權案引起外界的關注。自去年6月初他提出「不要奧運要人權」的口號,即遭到當局的搜捕,07年7月6日他被佳木斯公安分局國保抓獲。

隨後他的案件在公安局、檢察院徘徊半年之久,直到08年1月才轉到佳木斯中級法院,2月19日法院開庭時,楊春林被戴著手拷、腳撩及黑頭套押上法庭,遭到不人道對待。他在庭上自我辯護時表明自己無罪,他所做的一切都屬公民言論自由範疇;幫助富錦失地農民維權是維護公益,總之他不會放棄自己的追求。
(//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楊春林案將開庭 辯護律師:準備全面
法院審「不要奧運要人權」案 擇日宣判
楊春林案結果對家人和中共外長「保密」
不要奧運要人權案判5年 楊春林拒認罪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