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未熄火 南市男子成首位怠速被罰車主
【大紀元4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市二十九日電)抗地球暖化,台南市今年一月開始執行反怠速政策,昨天首次開罰,一位侯姓車主停車卻未關閉引擎,時間超過十三分鐘,被罰款新台幣一千元,市府說,這位車主應是全國首位因怠速被開罰的案例。
台南市反怠速是自治條例,汽機車停車三分鐘未關閉引擎將被開罰,機車五百元,小型車一千元,大型車二千元。
市府環保局昨天下午接獲檢舉,北門路三段停車場內有一輛自小客車未熄火關閉引擎,稽查人員趕往現場,車內空無一人,採證三分鐘後,再等候十分鐘,車主還是未返回,環保人員調閱車籍資料,查出車主住家就在停車場旁二百公尺。
環保局找到車主的兒子,確認車主後,關閉怠速引擎,再依反怠速條例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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