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日常生活法律問答之五十二
【大紀元4月28日訊】(編者按:本欄作者為Richard M. Alderman,目前任職休大,是法律系的教授。社區華人以及新來的移民往往對於美國人的日常生活不甚了解,對於每天都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感到迷惑和困擾。本報今後將陸續刊登他的專欄,以饗讀者。)
問:我購買了一些用品,但是商店把情況弄錯了。我能使用欺騙貿易行為法案在小額法庭申告嗎?如果勝訴,能否得到損失價格的三倍?
答:是啊是啊。就法律來說,小額索賠法院和其他法院沒有兩樣。同樣的法律在任何法院都可使用。
欺騙貿易行為法是本州的消費人保護法,可以在小額索賠法院使用。這個法案基本上說,沒有人可以誤導、欺騙或不公正地占顧客的便宜。它同時指定銷售人必須告訴顧客他知道的產品訊息。按照這個法律,消費者,包括小型企業,能夠得到損失的三倍賠償,但是必須證明售貨人是「明知故犯」。換句話說,售貨員搞錯,你有控告的理由,但是你必須證明售貨員知道或應該知道這個錯誤,才能獲得懲罰性的賠償。
問:我有合法權利探望我的孫兒嗎?我能到法院去要求許可嗎?
答:按照慣例,祖父母探望孫兒的權利很受限制。法律假定父母做事情會以兒女的最大幸福為考慮條件,對於祖父母的探望也以此為決定的根據。法院也許允許祖父母在很受限制的情形下才有權探望孫兒,例如父母之一入獄或死亡。
問:我讀到如果有賊假冒我在支票上簽字,我不用負責任。我的銀行說我要負責任,因為我報告得太晚。誰對呢?
答:實際上,兩種說法都正確。就法律來說,如果有人偷你的支票,假冒你簽字,你沒有責任。另一方面,法律同時需要你立即報告有人偽造文書 。記得要立即回顧你的銀行通知,向銀行報告任何異常之處。
問:如果有人不肯還錢,我要怎樣做呢?數目大約是$6,000元。
答:這是小額索賠法庭的事情。首先你得正式要她還錢。寄給她一封要收據的掛號信,向她要錢。如果她依舊不還,你可以到小額索賠法庭去控告她。按照法律,小額索賠法庭現在可以接受上限$10,000元的索賠案件。
問:我申請一項工作,公司說我必須工作一整年才能得到一星期的假日。這樣做合法嗎?
答:法律沒有要求雇主給予僱員任何假期。這完全看你和你的雇主怎樣商議。如果你不肯接受,你可以拒絕這個工作,或者告訴他們只要你得到公平合理的假期 ,你就接受這個工作。
問:我結婚將近十年。正在考慮離婚。上月我的父親去世,我繼承了一大筆錢。如果我離婚,我的丈夫會得到我繼承的一半財產嗎?
答:當你申請離婚時,你在基本上分割了所有的共同財產。然而你繼承的財產是個人的產業,沒有分割。即使你離婚,你也會保留繼承的財產。
問:如果一名監護人被指定給一個無法獨立生活的殘疾人,那麼前一個具有永久授權書的人有什麼權限呢?永久授權書依舊有效嗎?如果是這樣,新的監護人可以取消永久授權書嗎?
答:監護人的指定自動取消永久授權書所給的任何權限。@(//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