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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匯兌修法 立院排定30日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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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二十七日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三十日排定初審攸關人民幣匯兌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目前有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盧秀燕與李紀珠兩版本;中國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今天表示,可藉初審機會讓大家討論看看,未來希望黨團版本也能併案協商。

盧秀燕版草案規定,「雙邊貨幣清算協定簽訂前,大陸地區發行之幣券,不得在台灣地區買賣、兌換或進行其他交易。但台灣地區金融機構經中央銀行會商金管會許可者,得於指定之地點,試辦大陸地區發行貨幣買賣之業務」。

李紀珠版草案則規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得會同中央銀行訂定辦法,許可大陸地區發行之幣券,進入台灣地區。除條例另有規定,大陸地區發行之幣券,在台灣地區之管理,準用管理外匯條例有關規定。

不過,林益世日前表示,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與智庫已擬妥修法草案,明訂在兩岸未簽清算協定或建立清算機制前,可由中央銀行會同金管會「試點試辦」,在短期無法建立清算機制時,解套人民幣在台匯兌所受法令限制。

他上午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黨團版草案將於二十九日在程序委員會排入立法院院會議程,已來不及趕在三十日併案審查,但仍希望未來有三項版本併案審查機會,大家也可藉條文初審機會討論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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