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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寬仁
【大紀元4月2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起訴馬英九特別費的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昨天表示,尊重最高法院無罪判決,以平常心看待,但判決理由有矛盾之處;法務部常次朱楠認為,最高法院以抽象理由,駁回高檢署上訴,讓檢察機關無法理解,可能使其他特別費案更形複雜。
朱楠指出,最高法院以程序駁回此上訴案,未對實體判決做認定,將來除非做成判例或有法律規定,或者最高法院刑事庭會議做成統一見解,否則對其他特別費偵查及判決結果並不具拘束效力。特偵組主任陳雲南強調,其他特別費案案情不同,偵查不受影響。
內定法務部長王清峰則說,這是一個合法判決,馬英九主觀上沒有不法犯意,客觀上也沒有施用詐術詐取財物,都與法律構成要件不合,檢方當初要上訴,她就認為不應該。她同時也認為首長特別費並非實質補貼。
前最高檢察署檢察官侯寬仁,上月10日歸建高檢署,他昨天平靜表示,他對於馬案的見解,已詳載起訴書中,最高法院的判決部分理由和他相同,如認定領據列報首長特別費半數,乃須「因公使用」,用於招待、餽贈等用途,不得私用,並非所謂的行政慣例或「實質補貼」性質;但最高法院認定高檢署上訴並未說明二審判決有何違背法令之處,其間恐有矛盾之處,如今既然定讞,只能尊重。
朱楠也認為,主計處認定,首長特別費若取得原始憑證有困難,不超過半數可以領據報銷,已經形成慣例,法務部則認定特別費具「實質補貼」性質,都遭最高法院否定,其見解也與侯寬仁相同,無異是支持高檢署見解,但仍駁回高檢署上訴,讓人無法理解,也讓檢察機關無法適從,將使特別費問題愈見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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