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二十一日電)國民黨籍立委江連福今天提案修法,讓低收入戶收看有線電視優惠措施有法源依據,主張低收入戶收看有線電視,基本頻道收視費半價以下收費,並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加強現有優惠措施的宣傳。NCC主委蘇永欽表示,將強化執行,要求費率委員會加強監督業者。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上午審查立委吳清池等人所提「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江連福指出,現今低收入戶收看有線電視應享有優惠,但NCC宣導不足,導致低收入戶不知有此福利,提案將修正條文中加入「社會局登記有案之低收入戶,基本頻道收視費半價以下收費」,並要求有線電視頻道應廣告宣傳。
蘇永欽答詢時表示,大部分有線電視系統都有低收入戶優惠規定,主要是執行問題,應強化執行現有規定。若要訂在法律中,應是涉及民生公用的事業較有正當性,NCC將與地方政府聯繫,要求費率委員會審查費率的同時,監督業者是否落實優惠低收入戶。
另外,吳清池等人所提「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說明指出,依法規定,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可自行訂定收費標準,現今收費標準是以「機」(電視機)為單位,且依地方有線電視審議委員會規定,每多一台電視機,就可多收一台分機裝機費及分機收視費。
提案指出,一個家庭有多台電視機的情形已是常態,以「機」為單位不合時宜,且為防止收費標準出現多頭馬車疑慮,應將收費標準修正為以「戶」計價,規定有線電視業者一次計費,不可加收分機裝機費。
對於吳清池等人提案內容,蘇永欽表示,目前有線電視收費標準已是以「戶」計價,只不過相關規定是在法規命令層次,修法後提升到法律位階,並無不可,但考量未來完成數位化後,可能會整體調整費率管制,屆時以「機」或「戶」來計價,應由市場決定,若現在就規定以「戶」計價,恐徒增修法成本與爭議。
國民黨籍立委楊麗環贊同蘇永欽的意見,國民黨籍立委徐耀昌也表示,不堅持一定要修法,會議主席黃昭順裁示擇期再審修正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