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人民幣兌換 央行研擬初期定點辦理
【大紀元4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高照芬台北二十日電)開放人民幣兌換箭在弦上;據了解,央行已依據兩岸關係條例第38條,草擬相關辦法,初期不排除限定人民幣兌換額度、限定兌換者身份,在港口、機場、觀光景點及指定之金融機構,開放人民幣在本島兌換。
總統當選人馬英九指出,七月推動陸客來台觀光及周末包機直航,年底前開放本島地區兌換人民幣;藍營立委力推人民幣兌換可提前至七月開放,只要在限額人民幣二萬元之內,主張目前不用修法就兌換。
中央銀行已規劃採兩階段辦理人民幣的兌換,初期先採單向買入,未來談妥人民幣的拋補問題,確定人民幣現鈔來源無虞後,再開放本島金融機構雙向買賣人民幣。
據央行初期規劃採「單向買入」,也就是人民幣兌換成新台幣的「半套」兌換方式;在草擬中的辦法中,將開放機場、港口、觀光區及特定地點兌換人民幣,屆時可由銀行提出申請,收人民幣現鈔,兌換成新台幣;民眾可再憑水單,將新台幣兌換成人民幣,不會面臨人民幣不夠的問題,兩岸也無需簽訂清算協定。
央行副總裁周阿定日前在立法院財委會指出,開放人民幣在本島兌換只要有法源依據,隨時都可以上路!央行也正與立法院溝通,研擬修法方向,並已草擬相關辦法,以因應人民幣在台兌換。
國民黨立法委員李紀珠、盧秀燕針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8條各提出修正版本,她們認為,不必修正兩岸關係條例第38條,即可開放人民幣在本島兌換。
李紀珠認為,開放人民幣在本島兌換的初期階段,兩岸是否一定要簽清算協定,沒有急迫性,只要銀行自求平衡,辦理人民幣的收兌即可她說,香港金關局在1995年,以銀行自求平衡的方式,開放港幣及人民幣的雙向兌換,香港在開放人民幣兌換的初期並未與中國簽清算協定,一直到2003年,香港才與中國簽署清算合作備望錄,因此兩岸簽署清算協定沒有急迫性。
民進黨對開放人民幣在台兌換也持支持態度,民進黨立委柯建銘日前強調,將全力協助修法,促成人民幣在台兌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