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開車使用手機法規七月一日實施

【大紀元4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袁玫洛杉磯報導)加州公路巡邏(CHP)田雲漢警官16日表示,加州二項開車使用手機法規今年7月1日開始實施,呼吁所有居民注意,以策安全。

此兩項代號分別為(VC23123) 和(VC23124)的法規,一項為禁止所有18歲以上之駕駛人,在行駛當中同時打電話,即一手持手機講電話,一手握駕駛盤,除非是使用免持聽筒;另一項為針對18歲以下駕駛員,絕不能在駕駛當中使用手機,即使有免持聽筒之設備。乘客並不在此規定中,這法律只適用於駕駛人。如違背以上規定者,交警有權取締,第一次罰款為$20 ,再次違規罰金將增為$50 。但緊急狀況不受禁令限制。

若在行駛當中,遇緊急狀態,如身體不適、心臟病突發等情形下,法律允許司機使用無線電話緊急呼叫醫療人員、消防隊或救護車等。

目前市面上有多種免持聽筒如藍牙(Blue Tooth)等,田雲漢警官表示,無論使用那種,最重要的是不可兩耳皆被聽筒蓋住,以免影響聽力。

對於18歲以下駕駛員,由於駕駛經驗缺乏,無論是在開車時,吃東西、喝飲料、與乘座者聊天等等都容易分心,而造成車禍,因此,對年齡在18歲以下的駕駛,不能在車上打電話、使用傳呼器、發簡訊、使用膝上電腦等,即使有父母或有年齡在25 歲以上者陪伴,亦不能例外。除非遇到緊急情況需叫警察、消防車或醫療當局等。◇(//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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