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連動債
【大紀元4月1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針對民眾投訴其投資的「東瀛之星指數連動債」贖回虧錢,認為台北富邦銀行有疏失,北富銀回應指出,客戶當初購買時,理專已經向其解釋相關風險,客戶也簽署同意書,因此,不可能賠償客戶的投資損失。
北富銀表示,該名客戶去年投資東瀛之星指數連動債,於去年底要求贖回時,有表明希望賣出的價格為何,但價格一直無法達到客戶的希望,所以理專才一直沒賣;直到該檔連動債跌破保本底限,投資人需贖回時,客戶發現虧了錢,即引發這起糾紛。
北富銀強調,整起事件,北富銀疏失是「在客戶表明要賣、後來沒賣成時,應該告知客戶」,這一點,理專確實有疏失。不過,由於先前已經告知客戶相關風險,客戶也簽署同意書,過程完全合乎程序,也絕對沒有誤導消費者,所以,不可能賠償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