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趙宏進台中縣十四日電)台中港十三日晚間傳出「清田12號」交通船沉沒事件,幸虧港務局處置得宜,無人傷亡,相關海事責任,正由港務局海事單位進行瞭解與調查中;相關打撈移除作業,已由業者積極處理中。
港務局表示,昨天晚上六時二十三分,引水人搭乘交通船「清田12號」出港外接引領新加坡籍「巴特29號」拖船、「巴特6號」駁船等兩艘工作船組進港,預定泊靠十二號碼頭。
「清田12號」接引水人於昨晚六時三十分登「巴特29號」後,即接「巴特29號」拖船船員四人登「巴特6號」駁船,準備收拖帶鋼纜以利泊靠碼頭。
同時,該工作船組在引水人引領操航下,以五至六節速度慢行進港。
隨後,引水人通報「清田12號」與「巴特6號」發生擦撞,「清田12號」沉沒在主航道南內堤附近,兩名船員輕微擦傷,由「巴特6號」順利救起。「巴特29號」、「巴特6號」工作船組,則繼續靠泊12號碼頭。
為維航行安全與損害控管,台中港務局立即成立「『清田12號』沉沒事件緊急應變小組」,積極處理應變事宜。
為避免災害擴大,港務局除協請交通船「金順風」及台中海巡隊巡防艇前往現場查看及警戒,並管制船舶暫停進出。
經過昨晚徹夜努力,終於在今天清晨六時十三分標定正確沉船位置,為距南內堤紅燈塔約二百六十公尺,主航道中心線南側約二百二十公尺處。
由於沉船位置不在主航道上,不影響船舶進出港,經在事故現場設置警示標誌後,於今晨六時三十四分決定恢復船舶進出港作業。
港務局指出,有關「清田12號」與新加坡籍「巴特6號」擦撞沉沒海事案之相關海事責任,正由港務局海事單位進行瞭解與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