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財政年度H-1B名額已滿
【大紀元4月13日訊】移民局於2008年4月8日發佈消息,宣佈所有2009財政年度H-1B名額已用盡,包括碩士或以上高級學位的H-1B的20000個名額。根據最近發佈的H-1B臨時規定最終文本的規定,所有符合碩士或以上高級學位要求的申請人將先參加20000個名額的抽籤,沒有中籤的碩士或以上高級學位的H-1B申請人將與所有學士學位申請人一同參加65000個名額的抽籤。移民局將先將所有在2008年4月7日或之前收到的申請輸入系統,具體抽籤結果將另行通知。除重複申請(duplicate filings)外,移民局將退還沒有中籤申請的申請費。我們將密切注視H-1B申請的進展並及時將有關最新消息通知給大家。
另外美國移民局於2008年4月4日發佈公告,公佈了有關學生實習期(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或OPT)延期臨時規定的最終文本(interim final rule)。這個規定將允許某些符合條件的F-1學生申請實習期延期至29個月,比現行的12個月增加了17個月。規定同時還給與那些正在申請受名額限制的H-1B但OPT在H-1B生效前過期的學生的OPT自動延期直至H-1B生效或H-1B申請審理結果,以先到事間為準。這個臨時規定已於2008年4月8日在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上發表並生效。移民局的這個臨時規定是為了使美國公司能夠吸引和僱用有專業技能的外國學生以增加美國公司在世界上的競爭力。這個臨時規定對那些希望僱用在美國畢業的外國學生的美國公司和已經畢業正在和將要申請工作的F-1外國學生都是好消息,在這裏我將對臨時規定的一些主要內容向大家介紹,供大家參考。
首先我將介紹OPT17 個月延期的有關情況。現行的法律允許學生在完成學業後可以申請12個月的OPT,而臨時規定允許某些符合條件的F-1學生額外申請17個月的OPT延期。符合條件的學生可以通過向學校有關部門負責人(Designated Student Officer,或DSO)申請再延長17個月,這樣總的OPT時間就達到了29個月。OPT申請人必須符合某些條件才能額外申請17個月的OPT延期。第一是所謂的STEM(Science, Technology, Engineering 和Mechanics)學位要求,即OPT學生必須已經取得科學、技術、工程和機械方面的學位,其中包括Actuarial Science, Computer Science Applications, Engineering, Engineering Technologies, Biological and Biomedical Sciences, Mathematics and Statistics, Military Technologies, Physical Sciences, Science Technologies, Medical Scientist (MS, Ph.D.)。
額外申請17個月的OPT延期還必須符合其他條件,主要有:
1. 申請的學生必須已經進入頭12個月OPT並受僱於美國僱主從事與本專業有關的工作。
2. 申請的學生必須正在或將要為之工作的僱主必須已經參加電子核實系統(E-Verify)。
3. 申請的學生必須保持合法的F-1學生身份。
4. 申請的學生的學校有關部門負責人必須向SEVIS建議17個月的OPT延期。
電子核實系統是由移民局和社會安全局(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共同管理的一個網上系統,它允許參加電子核實系統的僱主在網上核實新僱員是否具有合法工作的資格。移民局正在積極推廣電子核實系統。根據臨時規定,只有那些為加入電子核實系統的僱主工作的申請人才有資格額外申請17個月的OPT延期。
額外申請17個月的OPT延期的學生和其僱主還必須履行一定的報告義務以保持OPT的合法性。額外申請17個月OPT延期的學生必須在下列變更發生的10天內向學校有關部門負責人報告直到學生的F-1身份終止:學生姓名及地址的變更、,僱主名稱及地址的變更、,學生失掉工作的情況、,學生在該校教育水平的變化、,學生轉校或轉專業。僱用17個月OPT延期學生的僱主必須在學生辭職或被解僱的48小時內向學校有關部門負責人報告。另外及時遞交17個月的OPT延期的學生在等待批准期間可以從原OPT到期之日起繼續工作180天。
正在進行H-1B申請的某些學生可能會有OPT在受名額限制的H-1B生效或批准前到期而出現的身份中斷情況(cap gap)。有些人即使加上60天寬限期(grace period) 仍然無法與10月1日H-1B生效日連接而不得不離開美國在境外取得簽證。有些人雖然加上60天後能夠與10月1日連接,但由於在寬限期內不能工作而造成很大的不便。臨時規定針對上述情況也作出了具體規定。根據此規定,如果H-1B申請及時提交並且獲得抽籤或批准,並且H-1B申請要求在境內轉換身份,那麼該學生的F-1 身份和OPT工作許可將自動獲得延期直至10月1日H-1B開始生效。如果10月1日H-1B申請還在審理中,該學生的F-1和OPT將自動延期至H-1B審理結果。此自動延期同樣適用於F-1學生家屬的F-2簽證自動延期。
值得注意的是臨時規定特別對甚麼情況下持OPT的學生構成失掉身份也做出了具體規定。OPT持有者在頭12個月的OPT期間累計失業時間超過90天將被視為失去身份;,申請了17個月延期的OPT持有者在所有OPT期間累計失業時間超過120天將被視為失去身份。
上述臨時規定的最終文本對那些持OPT 的H-1B申請人和即將申請OPT的在校學生都十分重要。受此規定影響的讀者應當明確瞭解此規定可能對自己的H-1B申請和在美國工作和生活產生的影響,諮詢自己的律師以便充分利用新的OPT有關規定。
本文僅為有關法律知識簡介,不為本所法律意見。如需個案法律諮詢,請與張雪梅律師聯繫,電話:(770)457-5888,電子郵件:info@zylawyers.com, 網址:www.zylawyers.com, 地址:Zhang & Yan Law Offices, 2971 flowers Road South, Suite 265, Atlanta, GA 3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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