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雲飛:給各種言論提供自由競爭的平台
【大紀元4月12日訊】我一直說,我不以正確自居,我只是提供一種與你常看到的信息不同的東西,提供一種事物還要另一面的看法,引起大家的思考而已。我當然不可能做到完全的客觀,那是因為我的見識(如知識結構的均衡等)、修養、經歷等所限,只能給出一種自以為有點道理的判斷,至於這道理是否經得住考驗,是否正確,不敢以為必是。我希望大家都有這樣的心態,去對待那些不同的言論與信息。但對於政府開動宣傳機器自我掩蓋,的確要不遺餘力地揭露,因為他們花納稅人錢辦的報紙(本來官方是不應該辦或者少辦媒體的,何況他大規模式的官方媒體並控制諸種信息),給出虛假信息,愚弄民眾,讓真實掩蓋在謊言之中。用謊言掩蓋真相的目的,其實就是為了更好欺騙民眾,從而剝奪民眾的利益。所以信息公開和言論自由,它不只是涉及到我們一些抽象的權利,更涉及到我們不可改易的日常利益。
言論不僅是一種天然的不可剝奪的權利,這種權利不僅是一種抽象的權利,更是一種實在的權利。因為每一個說話的人背後都在表達著自己的利益,都涉及他對於一件事情自己的看法,涉及到他的判斷及人生態度。這也正是法律經濟學家斯波納所說,言論是一種應該開放的市場,因為每一種言論背後都涉及他人的利益,只有自由競爭才能保護大家的利益。換言之,言論自由不是因為他的言論正確,才有受到保護的權利,哪怕他的言論在你看來是錯誤,也不能禁絕。為什麼呢?因為在很多時候,利益是一種實質判斷,不涉及到道德判斷。同時還有可能,他用在你看來不正確的言論表達了自己的利益,不能因為他言論在你看來不正確,就應該受到禁絕。所以言論自由,不僅是保護你有言論正確的自由,哪怕你言論錯誤的自由,也應該得到切實的保護。因為沒有誰能保證自己所說的所有言論都可以被證明是正確的,你的言論錯誤如不涉及私人的具體利益就受到懲處,那就是對言論自由的蔑視與損害。我要特別指出,批評政府是一個公民的天然權利,哪怕他說錯了,政府也不能因此打壓批評者。政府只有解釋的權力,沒有懲處的權力。至於表揚政府那不是公民的份內事,政府做得好,是它應該做的,因為它是我們納稅人養的。做得不好,就應該受到批評。
言論自由和市場一樣,處於一種互生狀態。如果沒有憲法的根本保證,今天禁絕我的言論自由,明天就可能輪到你。這方面的教訓實在太多,我們傳統中的「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明哲保身」等做法,最終使大家都處於單個的馬鈴薯狀態,政府尤其是獨裁政府(政府因為權力集中且大,為惡的傾向是公民社會應該時刻注意的,民主政府亦有,獨裁政府就更甚)就更好利用你不尊重甚至不幫助保護他人利益的自私心理,實行各個擊破,從而完成一種對於個體的隔絕狀態,實現完全的恐懼統治。不幸的是,我們就生活在這樣的極權政府之中,所以許多人在內心都處於恐懼狀態,恐懼可謂無時無之。不論從小民百姓還是最高當軸,都有一種揮之不去的恐懼心理。獨裁政體傷害的是所有的人,無論你官當多大,也和老百姓一樣處於恐懼狀態,只有恐懼的程度和內容有所區別罷了。要大家各自為自己利益奮鬥的同時,也為他人利益著想。事實上,為他人利益著想,最終也是為自己的利益著想,因為利益處於一種互生狀態。他的利益受損時,你起來吶喊過、呼籲過、幫助過,當你的利益受損時,他也會幫助你。而這利益互生的最終幫助靠的是公正的立法、獨立的司法裁決以及大家對法律的真正尊重,才最終把我們各自從無力的馬鈴薯狀態,解救出來。也就是說,只有民主自由的制度,才能把大家都從囚徒的狀態解救出來。如果不是如此,哪怕你是高官,哪怕你是巨富,你隨時都可能有滅頂之災,只是你們比小民百姓受到保護多一些而已。但這個社會由於法則不公正,你當官也好,經商也罷,隨時也處於不安全狀態,你不知道災難何時降臨你。
關於西藏問題,我是個高度自治的贊同者,從成本太高的角度,我不贊同西藏的獨立,但我尊重他們說出自己想法,爭取自己利益的行動。如果爭取各自利益的雙方,都不採取暴力行動,則我更讚賞,因為我反對暴力行動。但我認為不論是漢人也好,其他民族也罷,還是官方也罷,都應該極大程度地尊重他們的利益,並且讓他們把自己內心的想法說出來。不管他們的言論正確與否,但這言論涉及他們的利益(實質利益和隱形利益),應該讓他們自由無礙地表達出來,哪怕是對當局非常嚴厲的批評。因為當局的政策也不是沒有可以檢討的餘地,出了錯官方也應該勇於改正,勇於認錯,同時真正尊重他們在許多方面的要求。只有物質利益的滿足——何況滿足的是許多官員,許多貧苦百姓並沒有得到他們應該得到的利益——並不足以讓西藏人滿意,因為他們並不是只管吃喝的低等動物。他們的宗教信仰、心理歸宿、文化認同等,都應受到相當的尊重,不然的話,你說多少漂亮話,都無法讓他們從內心裡認同你。
我每天寫篇博客,堅持三年了(會不停地言說下去,歡迎大家也如此不停地批評我),就是為大家提供一種與尋常有所不同的思考,這思考正確與否,未敢以為必是。我對言論自由有著最大程度的尊重,在我的博客中從不刪除任何帖子,哪怕極度的辱罵。我對罵的態度,是不回絕。同時堅持胡適先生對罵的態度。1930年他寫給楊銓的信中說:「我受了十年的罵,從來不怨恨罵我的人,有時他們罵得不中肯,我反替他們著急。有時他們罵得太過火了,反損罵者自己的人格,我更替他們不安。」另外,對各種理性的批評,我十分歡迎,這對於修正我的觀點有莫大之幫助。我再次說,我們需要各種言論的自由競爭(這也是我為什麼曾經批評過當局短暫關閉「毛澤東思想旗幟網」的原因,我不認同且批評他們的言論,但我反對官方打壓它,同時也不怕跟「毛澤東思想旗幟網」上的觀點自由平等競爭),讓我引用二十世紀兩位偉大的自由主義思想家的言論,來回答諸位對我的質疑、批評乃至謾罵吧:
理性取向就是隨時準備承認我可能是錯的,你可能是對的,憑藉這種共同努力的態度,讓我們更接近真理。——卡爾.波普爾
自由的精神就是對自己是否正確不是很有把握的精神——哈耶克
──轉自《冉雲飛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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