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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評論

歐陽峰:稅季談稅

【大紀元4月12日訊】【按:如果獲取財富的規則對所有人都一樣,那麼對於在同樣規則下取得的收入,以同樣的比率徵稅才公平。就像同樣的考試規則,同樣的考卷,那麼只有使用同樣的評分標準對所有考生,才算公平。前提是,競爭規則要公平。】

美國有很多特有的節日。其中有一個人人痛恨的,就是四月十五日的「稅日」。那是上一年個人所得報稅的最後期限。每到這個時候,報紙,電台都會有很多有關稅務的文章,報導。四月十五日這一天,郵局會破例開到晚上很晚,電視裡會播放民眾排隊郵寄稅表的場景。。。

其實,美國並不是自古以來就有所得稅的。聯邦政府的收入曾是來自交易稅等其他途徑。1862年,為了支付內戰費用,國會開徵了所得稅,直到1872年停徵。在1894年和1895年又曾開徵過所得稅,但後來被最高法院判為違憲。1913年通過了憲法第十六修正案,賦予國會徵收所得稅的權力。從此,所得稅就成了美國生活的一部分了。

開始徵收時,所得稅的稅率是很低的。富蘭克林盧斯福總統為了對付經濟蕭條和支持二戰,大大提高了稅率。戰後稅率仍然居高不下,一直到1980年代「里根經濟主義」大大減低了稅率。下圖顯示了各種收入階層(應稅收入,以2007年幣值,以往年份經過通貨膨脹調整)的稅率歷史(平均稅率,不是邊際稅率)。(資料來源:稅率歷史:http: //www.infoplease.com/ipa/A0005921.html;物價指數歷史:ftp: //ftp.bls.gov/pub/special.requests/cpi/cpiai.txt)





談稅,另一個重要話題就是公平。美國的稅制是累進的。收入越高,稅率就越高。這符合公平的原則:富人應該多做貢獻。但是稅率差別多大才公平?這卻沒有絕對的答案,而是在民主政治的框架中折衝平衡。由於富人的人數少,給他們加稅政治阻力最少。但是也有些政治家主張對資本利得征低稅率來鼓勵投資。而這又相對便宜了富人。所以每次加稅或減稅,貧富之間的平衡總是一個熱點問題。需要注意的是,在所得稅中,還不僅是累進稅率影響貧富差別。稅法中有各種有利於窮人的補貼,減免等,富人是享受不到的。另一方面,富人也有自己逃稅,避稅的辦法。所以,說到底是拿工資的高級白領交稅最沒商量。

下表比較2007年聯邦所得稅(夫妻合報)的兩個假想情況(資料來源:TurboTax數據處理)。「低收入」可能是藍領雙收入或白領單收入家庭。「高收入」可能是資深白領雙收入(夫妻各15萬年收入,加上5萬利息收入)。這兩者都屬於中產階級。

高收入 低收入 稅率比
調整後總收入 (AGI) ($) 350,000 80,000
無扣減 稅額($) 94442 8987
平均稅率 26.98% 11.23% 240.20%
2 子女 稅額($) 94044 7921
稅率 26.87% 9.90% 271.38%
4 子女 稅額($) 94044 6854
平均稅率 26.87% 8.57% 313.62%
2 子女,房貸利息 (收入之20%) 稅額($) 74443 7090
平均稅率 21.27% 8.86% 239.99%
同上,另加州稅扣減(收入之6%) 稅額($) 68429 6337
平均稅率 19.55% 7.92% 246.82%
2 子女,房貸利息(收入之30%) 稅額($) 62367 5835
平均稅率 17.82% 7.29% 244.31%
同上,另加州稅扣減(收入之6%) 稅額($) 55621 5052
平均稅率 15.89% 6.32% 251.65%

從上表中可以看出,高收入的子女扣減福利明顯減少(從2子女到4子女沒有任何變化)。在其他扣減中,一開始大家都失去標準扣減,而低收入的損失相對較大。但隨著扣減數額的增加,高收入的相對稅額減少不如低收入多(稅率比隨著扣減額增加而增加)。由此可見,光用紙面稅率來比較而不考慮扣減,是不夠準確的。

2001年小布什上台後減稅,在給各個收入群體都降低稅率的同時,並降低了資本利得和紅利的稅率。這個做法引起了廣泛的批評,說減稅總數的26.2%給了收入最高的1%的人,減稅總數的67.7%給了收入最高的20%的人。所以布什是「給富人減稅」。但是考慮到這些富人交的稅佔總數的很大一部分,他們得到大部分的減稅也不奇怪了。事實上,減稅的結果,富人在稅賦重的比例還增加了。從這個角度,窮人是佔了更大便宜。下表顯示2005年預計各個收入組對個人所得稅的貢獻,以及他們的收入佔總收入的比例。(數據來源:美國財務部2005年3月報告,http: //www.treas.gov/press/releases/reports/factsheetwhopaysmostindividualincometaxes.update.pdf)

收入群體 收入(AGI)佔總數比例(%) 減稅前佔總稅賦比例 (%) 減稅後佔總稅賦比例 (%)
最高1% 16.5 32.3 33.7
最高5% 31.0 51.7 54.1
最高10% 42.1 63.6 65.8
最高25% 64.7 82.4 83.6
最高50% 86.1 95.9 96.4
最低50% 13.9 4.1 3.6

這是假定所有其他情況不變的情況。事實上,各個收入群體的稅賦比例不光受稅率的影響,還受收入分配和收入組成(工資和投資)變化的影響。比較合理的分析,是稅賦比例與收入比例的商(我稱之為歸一稅賦比)。在各個收入組之間比較,歸一稅賦比反映了賺同樣數量的錢所要交的稅。使用比例而不是絕對數,就排除了平均稅率和經濟增長的影響。下圖顯示過去十多年來歸一稅賦比的變化。(數據來源://www.taxfoundation.org/news/show/250.html)





可以看出,除了低收入的比例一直在下降以外,其他沒有什麼長期的變化。而低收入組下降的原因除了稅率的原因以外,也因為貧富差別一直在增大。由於累進稅制,這部分人的收入相對來說在下降,他們的相對稅率也就下降了。另外,在沒有大的稅法變化的年份(1993到1999,2003至今),最高收入群的歸一稅賦比呈下降趨勢。原因之一是貧富差別增大。進入高稅率檔次的錢越來越多,每塊錢相對的貢獻就低了。另外,高收入者根據稅法調整自己的經濟和財務行為,也可能是原因之一(雖然我沒有數據證明)。

總之,交稅是美國式生活的一部分,不管我們喜歡不喜歡。目前的大選中,稅也是一個容易觸動選民神經的熱門話題。不過說到底,各人提出的「改革」,相對於近百年的所得稅歷史而言,都是微調而已。我們不要太感情衝動,還是要憑數字說話。

--原載:《歐陽峰Blog》,200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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