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院預算中心:核四經費2335.51億恐仍不足
【大紀元4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十二日電)台灣總統選舉後,外界關注核四是否續建,但立法院預算中心日前提出報告,核四工程總經費新台幣兩千三百三十五點五一億元「恐仍不敷所需」,宜請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詳細說明並撙節支出,避免再度大幅增加核四興建成本。
總統當選人馬英九競選時曾多次表達核四「不但要續建,更要速建,儘快讓核四能展開商業運轉」立場,新政府上路後,若核四工程總經費仍不敷所需,是否將以追加預算方式辦理,備受外界關注。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十四日排定審查台電公司預算,預算中心會前提出台電「九十七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指出,核能四廠第一、二號機發電工程因工期延長等因素,在2006年八月終獲行政院同意,工程總經費從一千八百八十七點三億元調增到兩千三百三十五點五一億元。預算中心表示,「外購案影響數可能再增加」、「內購案因營運物價上漲」、「原料鈾上漲」與「新台幣貶值」等因素,都是核四工程總經費的變數。
外購案影響數部分,預算中心說,核反應器及相關附屬設備廠商對合約執行提出修約要求,原合約金額四百六十三點二億元,修約數達八十六點二億元,台電與廠商認知差異大。預算中心指出,內購案主要簽約的1999年到2002年,營造工程物價指數約百分之七十七,到今年一月已為百分之一百一十六點五二,台電對這項影響到今年一月的增支估計為七點七八億元。
此外,預算中心說,原料鈾上漲到今年一月的調整數為六點四二億元,但到今年一月的原未估計影響數高達二十二點九七億元等多項不確定因素,使總經費不敷所需。至於台電人事案近日引發爭議,預算中心報告也提及人事支出部分指出,台電公司今年度借調其他機關人員九名,人事費一千兩百零九萬五千元,有關借調未符法理,增加公司負擔,「宜以儘速歸建為原則辦理」,且經濟部身為主管機關,「顯未改善逕行借調之陋習,宜儘速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