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0日訊】(對華援助協會新疆喀什2008年4月9日訊)近日,對華援助協會獲悉, 新疆喀什維吾爾族基督徒阿里木江 依米提,35歲,一個有兩個孩子的父親。去年9月以協助外國商人從事”非法宗教活動”被捕。今年1月份,他被指控”顛覆國家政權”,此罪一旦成立,可以處以死刑。據悉,當地政府近日將宣佈對阿里木江的判決,他可能於4月底面臨被處決。
根據中國刑法,任何平民如果被判為犯下「顛覆國家政權或危害國家安全」罪,就被視為國家的敵人。阿里木江的家人擔心他會被以此罪為名視他為裡通外國的分裂主義恐怖份子,並遭受極刑。
當地漢族基督徒消息靈通人士說,阿里木江在漢人和漢族基督徒中威望很高,他既不是分裂主義分子,更不是恐怖份子。審訊期間,阿里木江多次告訴官員,雖然新疆有些維族青年明顯抵擋中華文化。但作為一個基督徒,他熱愛和支持中國政府,努力做一個忠誠的中國公民和企業家,以高標準要求自己,如實納稅,不搞腐敗行賄。
他盡最大努力融入中國文化,更不同尋常的是,在維吾爾族為主的地區,他把孩子送到中文學校。
朋友們說,阿里木江無非是想以「信仰自由」,表達自己的信仰權利,從而保證自己遵守中國的憲法。根據新疆本地有關禁止在維族人中傳播基督信仰的規定,阿里木江秘密擁有一本維吾爾語聖經也被認為是非法的。他無法參加新疆任何三自教會的主日崇拜,也不能與外國基督徒一起禱告。
阿里木江是一位來自穆斯林背景的基督徒,十多年前皈依了基督,並成為日益增長的維吾爾語教會的熱心事奉者。這種單純的宗教信仰競被判為犯罪。
1997年,精通中文,英文和維吾爾語的阿里木江,作為一名翻譯,受僱於設在新疆的美國太平洋農業公司。公司領導欣賞他獨特的語言和技術能力,提供了他在和田的全職工作。
雖然工作時間內不許可有宗教活動,但該公司給與阿里木江和其他工作人員同等待遇,無論是穆斯林,基督徒或其他人,同樣享有追求自己宗教信仰的權利,而不受行政干涉。
州政府有關人員定期搜查他的房子,沒收了他的個人電腦。阿里木江曾多次向烏魯木齊國家安全局投訴,並出示他在這期間受到粗暴對待的傷勢報告。
阿里木江最終被迫離開了和田的美資公司,他在烏魯木齊又受聘於英資企業新疆佳爾豪氏食品公司。
由於阿里木江先後在美資和英資兩家公司工作過,當地國家安全局負責國家安全事務的官員,責令他定期接受盤問。無論白天或夜晚,他都如期遵守。官員禁止他向別人透露談論的內容,因為這也將等於”洩露國家機密” 。
阿里木江的被捕,完全出乎朋友和家人的意料,他們認為阿里木江是一個誠實的商人和忠實的中國公民。
阿里木江的律師北京億嘉律師事務所張凱曾於2月25日從北京到喀什,卻被新疆國家安全局以屬「國家機密」為由,拒絕他與阿里木江會面。
二00七年九月十三日 喀什市民宗局向新疆佳爾豪氏食品有限公司總代理及喀什地區分公司負責人基督徒商人阿里木江.依米提發出「在喀什非法從事宗教滲透的認定告知書」,指控他「自2002年以來,以工作名義,在喀什地區非法從事宗教滲透活動,在維吾爾族群眾中傳播基督教,散發宗教宣傳品,發展基督教教徒。其行為嚴重違反法律規及相關規定。」據悉阿里木江.依米提的公司已經被吊銷營業執照。
二OO七年九月二十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新疆太平洋農業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洛浦分公司發出聽證告知書,指控「該公司自2000年10月9日成立以來,以公司名義在維吾爾青年群體中非法傳播基督教,並輸送、散發、製作基督教宣傳品,和田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認定:你公司在和田地區實施非法基督教傳播、滲透活動,已嚴重違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屬情節惡劣,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十一四條的規定,我局擬對你公司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決定。」
據悉,中國政府以「涉嫌宗教滲透」為名於2007年10月強行關閉了上述兩家公司。
(見該三份文件的掃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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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hinaaid.org/chinese_site/press_release_detail.php?id=3362
//www.chinaaid.org/chinese_site/press_release_detail.php?id=3363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