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一日電)台灣行政院衛生署昨天核發第二種子宮頸癌疫苗許可證,三劑式的疫苗適用於十到二十五歲的女性,目前尚未定價,醫界人士今天認為,既然有互相競爭兩種疫苗上市,而且都對子宮頸癌有一定的預防效力,政府可以開始討論公費補助事宜。
根據台大醫院婦產部主治醫師鄭文芳分析臨床實驗報告,這支子宮頸癌疫苗在接種五點五年之後,接種者體內仍百分之百有抗體,但是,抗體的效力視年齡而異,十到十五歲者是十六到二十五歲的二到五倍,至於對二十五歲以上的熟女是否能維持長久的預防效果,有待五年以上的實驗驗證。
先後上市的兩種子宮頸癌疫苗都可以預防第十六、十八型的人類乳突病毒,在歐美國家,七成的子宮頸癌病人都是感染這兩種高致癌的病毒,兩家疫苗還可分別預防引起性病菜花 (生殖器疣)的第六、十一型,以及交叉保護也造成子宮頸癌的第五十二、五十八型病毒感染。
鄭文芳說,在台灣流行的人類乳突病毒株與歐美略為不同,去年國內醫界將檢體送往國外專家檢驗,結果感染人類乳突病毒第十六、十八型者合佔六成二到六成三,第五十二型佔百分之七,第五十八型佔百分之八到九,第三十一型佔百分之三到四,第四十五型佔百分之四。
兩種疫苗在台灣都走自費市場,估計三劑接種完畢,費用超過新台幣一萬元,鄭文芳指出,既然不再是一家藥廠獨家壟斷,就會有價格競爭,衛生署可以評估公費接種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