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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團:政府應制定性別平權勞動檢查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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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七日電)現代婦女基金會最新調查發現,婦女職場安心指數勉強及格,今天建議政府,應制定性別平權勞動檢查的評估指標,落實勞動檢查,建立職場性別歧視及性騷擾的協助管道,也建議企業事前預防,事情發生時要積極處理,大家一起重視及保護婦女職場權益。

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長潘維剛上午在記者會公布「38女性職場安心指數大調查」結果後表示,行政院主計處統計指婦女勞動參與率達四成九四,顯示半數婦女已走出家庭貢獻職場,婦女在職場是否獲得平等對待,就成為性別平權的重要指標。

現代婦女基金會在婦女節前夕,針對上班女性調查職場安心指數,問卷項目包括女性在求職就業上是否遭遇就業歧視及職場性騷擾,結果發現女性職場安心指數差強人意,分項檢視只有一項綠燈,另有兩項黃燈與四項紅燈,尤其性騷擾一項呈現閃紅燈警戒狀態。

基金會執行長、警察大學教授張錦麗說,婦女在職場未感安心,就無法完全展現能力協助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因此,基金會特別要對政府與企業提出呼籲。

張錦麗說,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主管機關應就性平法規範的性別、禁止性傾向歧視、防治性騷擾及促進工作平等措施納入勞動檢查項目,在實務中卻發現相關指標不明確,使勞動檢查無法落實;因此,呼籲政府制定性別平權勞動檢查的評估指標,落實勞動檢查,建立職場性別歧視及性騷擾的協助管道,提供相關諮詢及協助,才可能增加被害人求助比例。

張錦麗說,性別歧視事件將帶來企業負面形象,可能造成員工士氣低落,對於企業競爭力的影響不容小覷。尤其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後已將雇主違反性別歧視的的罰則從一萬到十萬元提高為十萬到五十萬元,對企業主的責任要求可說相對提高。

她建議,企業面對職場性別歧視及性騷擾問題時,要能落實建立各項預防措施及求助管道,在發生職場性別歧視或性騷擾時,應立即受理,採取不拒絕、不拖延、不隱藏、不偏袒四不政策,企業即刻積極協助被害員工,例如,企業應設法瞭解事件的細節包括發生地點與時間、對被害人的影響、詢問有無證人及證人想法、發生經過詳盡紀錄,以瞭解事件來龍去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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