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七日電)現代婦女基金會最新調查發現,婦女對職場遭遇性騷擾的擔心程度達百分之六十一點五,且有百分之三十七點二受訪者或其同事曾經遭受職場性騷擾,因此對於在職場遭受性騷擾的當事人給予實用建議,就是「聰明蒐證,勇敢求助」。
這項在二月下旬進行的網路調查有效樣本是一千份,分析調查結果發現百分之三十七點二的受訪者或其同事曾於職場中遭遇性騷擾,顯示職場性騷擾似乎相當普遍,進入閃紅燈警戒狀態。
其中,遭受過毛手毛腳或色眯眯直視胸部與腿的比例都超過三分之一,分別為三成五四、三成三二,遭遇過開黃腔與往來客戶騷擾的婦女都超過四分之一,分別為二成六三、二成五四,遭到上司明示或暗示性需求與性循私的比例都達百分之二十二點八,還有百分之十四點三遭到傳送猥褻的電子郵件或圖片。
但職場遭遇性騷擾的婦女卻有百分之三十七點四未求助,另有百分之三十四受訪者會向同事求助、百分之十七點二選擇向就業的公司求助,向政府和民間社福單位申訴的比例幾近於零,顯示職場性騷擾的後續處理沒有進入正式管道。
調查發現職場遭遇性騷擾但未求助者百分之四十七點五擔心求助後反遭報復或使情況更糟,百分之三十六怕同事覺得自己大驚小怪或咎由自取,百分之三十五點三覺得向公司申訴也沒用,百分之二十六點六覺得很丟臉不想讓人知道,百分之十六點五受同事規勸息事寧人,百分之十點一不知自己有控訴權或不知如何申訴。
現代婦女基金會指出,求助者少,主要是求助管道不友善,因此建議疑似受害民眾能聰明蒐證,勇敢求助。例如在申訴前應先蒐證,不要貿然採取行動;並宜結合辦公室其他受害者共同對抗;再以行政申訴伴隨司法訴訟,讓專業意見成為證據。
基金會舉例說,小雯進公司四個月後,老闆就不時藉機單獨邀她吃飯、也常有意無意的碰觸她的身體,到最後甚至明白要求小雯當她的女人。小雯驚慌之餘,曾自責檢討是否自己不小心讓他誤解?多次拒絕讓老闆惱羞成怒,進而利用職權報復,包括取消她的業績、調降薪水、跟蹤她、打恐嚇電話、更威脅要開除她。
基金會表示,陷入沮喪和恐懼的小雯最後決定挺身而出,在現代婦女基金會協助下循法律途徑申訴。結果,法律判決「色老闆」違反兩性工作平等法,判他和公司連帶賠償二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