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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阮怡瑜/員林報導〕陽光不見了,大樓要負責?員林鎮靜修東路一百七十六巷居民6日向縣府建設局及縣議員陳素月陳情,指新建大樓遮住陽光,排油煙管全部面向住戶,嚴重影響住宅品質,希望在住戶與大樓建商完成調解前,不要發給建商使用執照。
縣議員陳素月表示,該巷道內共有廿一戶三樓半的住宅,但泰山公司於巷道旁建八樓高的大樓後,巷道內因高樓氣流影響,冬天成了集風區,夏天時悶熱難耐,更嚴重的是,大樓擋住陽光,住宅內又暗又冷,需成天開燈照明,而且大樓的排油煙管直接朝向整排透天厝,民眾憂心將污染巷道內的空氣。
陳素月說,住戶希望建商改變排油煙管的設計,同時尊重居民的日照權,對於造成居民的日照損失,予以補償,但建商不願答應這些要求,為了解決居民與建商爭議,將督促縣府建設局安排雙方進行建築爭議調解,並尊重居民意願,在爭議解決前,不要發放使用執照,以免影響民眾權益。
建商表誠意 與住戶協商
對此,泰山公司營建部經理詹仁謙無奈的表示,公司已經展現誠意與住民溝通,不但破天荒讓巷內住戶選擇圍牆的磁磚顏色,未來也將於牆邊設置綠帶,對於施工造成的損害,也都願意賠償。
詹仁謙說,至於日照權部分,巷道內的日照時間在法律規定範圍內,要賠償於法無據,而大樓與住戶相距十一公尺,將來若經環保局監測,發現排油煙管確實有污染,公司一定會立即改善。
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廿三條第一項規定,建築物在冬至日所造成的日照陰影,應使鄰近基地有一小時以上的有效日照,即是所謂的「日照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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