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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度赦台商 最快10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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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曾慧雯/台北報導〕經濟部最快在下週一(10日 )第四度推動中國台商回台補辦許可,經濟部投審會曾經在一九九三年、一九九七年與2002年三度辦理補辦登記,總數為二萬八千九百二十五件,總金額約為一百一十二點三億美元。至於本次會有多少台商來申請?經濟部長陳瑞隆表示「很難預估」。

政府在一九九三年第一次准許台商違規赴中國投資得補辦申請許可,是為了因應兩岸條例制定及公布施行,在中國投資須經許可法制化後,給予過去未申請赴中國投資台商補辦許可的機會,期間為三個月(一九九三年3月1日至6月3日 );件數共八千零六十七件,金額約二十點二億美元。

第二次則是因應「戒急用忍」政策施行後,兩岸中國投資統計差距過大,為落實管理,因此再次修正兩岸條例,給予台商第二次補辦許可的機會,期間共三個月(一九九七年7月1日至9月30日 );件數共八千六百四十件,金額約三十二點三億美元。

第三次則是因應經發會「配合中國投資政策調整,准許未經核准赴中國投資廠商補報備登記」決議,三度給予台商補辦許可機會,期間為六個月(200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件數共一萬二千二百一十八件,金額約五十九點六億美元。

經濟部表示,考量台商回台補辦許可後,若不能適度增資維持在中國投資的事業,勢必影響其合法化的意願,因此在不改變基本政策前提下,也會將現行中國投資比例上限的計算基礎作彈性規定。

陳瑞隆表示,截至去年第三季為止,上市公司中「超限」投資中國的企業共二十三家,瀕臨四十%上限者共七十家;而上櫃公司「超限」投資者共二十四家,瀕臨上限者六十三家,其餘則無從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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