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投開票所30公尺內 禁止競選插旗
【大紀元3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縣五日電)嘉義縣選委會今天召開第十二任總統、副總統選舉競選活動選監檢警第一次聯繫會報,決議嚴格禁止在投開票所四周三十公尺內擺放候選人競選旗幟,以利執法,並避免發生糾紛。
縣選委會表示,依據投開票所工作手冊規定,投開票所四周三十公尺內,若有民眾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應予以制止,經制止後仍繼續為之者,應聯絡警方派員處理。
但是,由於工作手冊規定的是「人」,而不是「物」,如果有候選人的旗幟插在投開票所三十公尺內,到底應不應該拔除?對此,選委會認為插旗行為已是「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的一種,因此必需嚴格制止。
選委會另指出,今年元月第七屆立委選舉時,嘉義縣首開先例,在投開票所周圍三十公尺範圍內,採用黃色標示帶圍住,由於基層警衛人員反映良好,並獲內政部警政署表揚,甚至推廣至全國,這次總統大選仍將比照辦理。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