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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明起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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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顧恆湛台北三十一日電)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今天表示,「失業勞工子女96學年度第二學期就學補助」從四月一日開始受理申請,至四月三十日截止。符合申請資格的失業勞工子女,每人可以領到新台幣三千到一萬元。

勞委會說,只要符合2002年一月一日以後離職的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今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仍未就業,失業期間連續滿六個月以上,並請領失業給付一個月以上,和申請人及其配偶九十五年度家庭年綜合所得總額在新台幣一百一十四萬元以下者,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學生,都可以申請補助,沒有名額的限制。

補助金額方面,勞委會說,公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生每人三千元,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生為五千元,公立大專校院含五專後二年學生為五千元,私立大專校院含五專後二年學生為一萬元。勞委會指出,截至2007年底止,已有一萬九千三百八十四個勞工家庭申請獲得補助,嘉惠兩萬八千零四十六名學生,補助金額達兩億元。

只要符合申請資格,每學期均可提出申請補助,但申請人子女已領取教育部學雜費減免、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勞工子女發展技藝能助學金等者,不得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勞委會表示,一律採通信申請,申請書自四月一日起向各地方政府、就業服務中心(站)、勞保局及各辦事處、勞委會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索取,或經由全民勞教e網(網址://cla.hilearning.hinet.net/)直接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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