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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龍:若為愛情故……

——我的獄中日記之一

【大紀元3月31日訊】寫在「我的獄中日記」之前

我是從失去自由的第三天,即2005年9月14日才得到紙筆並開始寫日記的。到出獄的2007年9月14日止,兩年又六天寫的牢獄生活,寫了六大本日記。

因為害怕被看守看到後加重「罪名」,因為不知道能否帶出這些日記,所以,開始四個多月的日記,幾乎全是以和妻子等親人說話的形式寫的,完全與「國是」無關,更沒有「反動」內容。直到2006年1月25日正式見到律師,並因此猛然醒悟,丟掉所有幻想之後,我的日記,才開始相對暢所慾言起來。

因為太無聊,因為想和親人傾訴的話太多,有不少時日,一天會寫兩三篇甚至四五篇日記,因此,不少日記,實際該叫「時記」才更恰切。雖然大多數的日記是打字整理時現加的標題,但還有不少日記,寫作當時本身就有標題,從形式到內容都是一篇完整的文章。

當初寫日記的時候,沒有想到這些日記還會有得見天日的一天。所以,日記裡記下了我人性裡好多的弱點,比如我的無知,我的愚鈍,我的怯懦,我的無奈,我的憤懣。我的想法是,儘量把一個政治犯,思想犯,良心犯的所見所聞所想,真實地擺放在世人面前,至於好壞對錯,要褒要貶,那,都是別人的事。

2008年3月21日

李元龍

2005年9月11日夜 星期日 不知陰晴圓缺

秀敏,我的好妻子,一提起筆,雖覺得有千言萬語想向你傾訴,但卻不知從何說起。

我想向你說,此間的飯菜雖不是我想像的那樣粗劣,但對於「嘴細」的我,尤其是對於目前心境下的我,仍然是味同嚼蠟、難以下嚥的。我想向你說,我雖然沒有被與燒殺搶掠的真正的犯人關押在一起,但是,聽不見人話,看不見人影,沒有交流對象的囚禁,仍然是讓人惶惶不可終日的。我想向你說,棉絮薄得不能再薄,加上我的嶙峋瘦骨,更兼徹夜長明、格外耀眼的電燈,雖然我有好好入睡,留得青山在的最低願望,但是,還是難以實現……啊,不不不,我對你說這些幹什麼,我怎麼能對你說這些,我,不管怎樣,畢竟做了什麼的,算是自作自受吧。你,與人無爭,與世無爭,又是那樣的單柔,那樣的無辜,我怎麼能讓你再捲進我應該單獨承受的痛苦裡面來。

我對你講點別的,講點別的,講點不那麼辛辣,不那麼刺激的吧。

也就是四五個月前吧,我在網上看有關許萬平的報導時,你來到了我的身邊。當時,我曾經戲問你:假如我也像許萬平那樣落入了牢中,你會像許萬平的妻子對許萬平那樣盡心盡力嗎?當時,你的回答是:你想得美,真是那樣,我和你「拜拜」!

昔日戲言獄中事,今朝噩夢到眼前。我真不敢相信,我會以如此令人不敢相信,令人如此恐懼的方式離開我的家,離開我深愛的親人你們。並且,還不知道哪一天,不,甚至是不知道還能不能夠回到那個溫馨的家中,回到我深深地牽掛,深深地思念的親人你們身邊。但是,有一點我卻深信不疑,戲言歸戲言,你不會在這個時候和我「拜拜」的。前天,我被押送貴陽起身前你給我寫了張便,便條雖只寥寥數語,但卻言簡意賅,擲地有聲。你說,無論怎樣,你都會等我回來。對此,我一點也不懷疑,當然,這是基於是我對你做人的基本準則,基於你對我的感情之深篤有充分的信心。是的,你不僅能與你真心喜愛的我同歡樂,更是能與你傾心相待的我共患難。

但是,在這種特殊的情況之下,這反而讓我加倍地撕心裂肺。

是的,我不能不痛恨自己。曾經,我讓你為擁有我這樣一個能夠托付終身的人而感到自豪,我也為能夠給你這樣一個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的家而有一點成就感。但是,這一切給我毀了。從今以後,我不但不能讓你過過去那種小康、舒心的生活,只怕還會成為拖累你的包袱。是啊,我不僅沒有了工作,沒有了收入,眼下因我而起的官司要用去多少錢?去年購置的房子貸款、欠款怎麼還?明年李鵷考取大學後的生活費、學雜費從何而出?

還有,即使有那樣一天,我回到了你身邊,沒有了工作,更不可能回到報社的我以何為生?開車,干家教?還是干其他什麼?我不知道。我只是深深地知道,我們衣食無憂,小安小康的日子,已經永遠成為了過去時,從未有過的,異常艱辛的日子,正在等待著我們。我知道,也正如你還戲言過的那樣,我有朝一日沒有了工作,沒有了收入,你不僅會好好的「養活」我,還不會給我半點「嘴臉」看。對此,我深信不疑。但我害怕那樣的日子,我會深感不安,深感內疚,深感對你不住的。

你要上班,要做家務,要照顧那與你沒有血緣關係的兒子,要安慰我的父親,肯定還要為解救牢獄中的我而奔波……想起你過去的種種好處,想起你目前正在遭受的巨大痛苦和無邊壓力,再想起我平時對你不夠耐心,不夠週到的種種言行,我就慚愧得不行。我太不知好歹,太不會珍惜了。

我強烈地,異常強烈地巴望馬上回到你的身邊,彌補我過去和現在對不起你的地方,然而,我不知道,一點也不知道,哪一天,哪一刻,這樣的期望才會成為眼前的事實。

上帝,你在哪裏?蒼天,你在哪裏?只有你們知道,我究竟說了什麼;只有你們知道,我究竟做了什麼。你們說話啊,你們在哪裏?在哪裏?

什麼正義,什麼真理,什麼良知,都是虛妄的,在某種特殊社會環境之下,甚至是有害的。我,不就是被它們害苦了,被它們害進監獄裡來的。孤苦無助,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突然間淪為任人宰割之身,此時此刻的我才彷彿有所覺悟:只有你對我的一片癡情,才是人世間最真切,最實在,最值得珍惜的——生命誠可貴,真理價更高;若為愛情故,二者皆可拋!

有人說:不對,你這話有違「常識」!

我說:什麼叫「對」,什麼又叫「不對」?這是講是非曲直的地方嗎?這是講天理良心的時代嗎?我面臨的是尊重常識的環境嗎?

2008年3月21日打字整理

首發《人權聖火》(//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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