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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環保局提高檢舉獎勵金 遏止亂丟垃圾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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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定傳、羅廣仁台北二十八日電)台北市議員陳建銘今天開記者會,要求市府相關單位針對不清除亂丟垃圾包政策提出說明與檢討。台北市環保局三科科長梁宏郎提出多項解決方案,其中包含提高檢舉獎勵金比例,讓民眾檢舉違規更可賺錢。

環保局自九十七年一月起推動加強舉證、鼓勵檢舉、提高罰款及擴大宣傳等作法,遏止民眾亂丟垃圾包,除將相關罰鍰提高二至五倍,同時把罰金百分之三十的檢舉獎勵金提高為罰金的百分之五十作為檢舉獎勵金。

根據環保局統計,九十六年一至二月民眾檢舉違規棄置垃圾報案件為零件,提高獎勵金後,九十七年一月至二月報案件數為九件,環保局呼籲民眾發揮環保公民意識,共同檢舉違規。

衛生稽查大隊一組組長張虞宗表示,因許多檢舉人無法提供明確人、事、時、地、物等資訊,難以確認行為人身分,導致成案率只有百分之五;他呼籲民眾,發現違規、污染事實時,盡可能提供明確資訊。

「提供明確資訊愈多,愈明確,獲得檢舉獎勵金相對會增加」,張虞宗指出,有些民眾只檢舉違規事實,沒有舉證,稽查大隊只能派稽查員前往查證,所以只能發放罰金百分之十的獎勵金,若民眾檢舉時提供明確人、事、時、地、物、照片等身分資訊,至少能獲得罰金百分之二十的檢舉獎勵金。

張虞宗表示,若行為人符合表列違規事實,包括亂丟垃圾包、張貼廣告物等行為,將發放檢舉民眾罰金百分之五十的獎勵金,以罰金新台幣六千元為例,檢舉民眾將可得到三千元的獎勵金。

根據台北市議員陳建銘提供的資料顯示,台北市九十四年至九十七年民眾獲得獎勵金,以檢舉亂丟菸蒂及亂吐檳榔汁最多,共有一百五十二件,佔總比例百分之九十。陳建銘表示,這項發放比例最高,但獎勵金只有百分之二十。因此,他希望透過修法提高獎勵金,鼓勵市民朋友一起監督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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