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業行銷訊息不完整 消基會疑有誤導之嫌
【大紀元3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二十七日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召開記者會質疑行動電話業者與便利超商合作的百萬畫素手機一元兌換券行銷訊息公布不完整,有誤導消費者嫌疑;呼籲業者改善,公平會調查是否違法。
消基會今天召開「百萬畫素手機一元兌換券?!萊爾富、遠傳廣告誤導消費者!」記者會。
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說,電信業者與便利超商合作推出的一則簡訊行銷,「3月底前至萊爾富Life-ET輸入VHBKRR序號可獲得SAMSUNG J608百萬畫素手機1元兌換券或洽0800032123」。
他指出,消基會工作人員在選擇完1元手機兌換之後,取得遠傳電信「奢華享時尚百萬畫素手機兌換」券一張,發現除清楚註明兌換期限外,還有6點兌換注意事項:1.兌換地點:限全省全虹門市。2.新辦門號或以他家電信公司攜碼移入遠傳,免換號同享優惠。3.本優惠需申辦使用遠傳大雙網365。
4.本券恕不得兌換現金,且不得與其他優惠併用。5.手機/贈品之款式/顏色/價格/數量以門市為準。6.遠傳保留活動修改/終止之權利。7.全虹通訊客服專線:0800-032-123。
他並說,直至消基會人員主動詢問是否需綁約,門市人員才提及,「當然!現在都要綁約兩年!」;其次,業者還規定「遠傳保留活動修改/終止之權利」。
他質疑,遠傳電信所散發的簡訊,對於活動兌換券的使用方式,並沒提到需新辦門號或可以將他家電信公司號碼攜入移轉遠傳,更未提及綁約兩年,相關規定已有引人錯誤之虞,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的表示或表徵的嫌疑。
他呼籲業者應即早改善,並認為公平交易委員會也應立即展開調查,以免相關宣傳訊息揭示不完整,損及消費者權益。萊爾富表示,此活動僅配合取得兌換券作業,非萊爾富的行銷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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