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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法南韓控制物價 公平會:無法源依據

【大紀元3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二十七日電)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有立委今天質詢,南韓將物價列為優先項目,有52項民生物品不准漲價,不過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主委湯金全表示,南韓有物價安定法,台灣沒有相關法律依據,物品的價格也並非公平會可控制。

立法院今天召開經濟委員會,就「近三年來,審理公平交易案件有關違規違法處分狀況及異常案件之後續處理情形」,請公平會作專案報告並備詢。

國民黨立委孔文吉表示,根據媒體報導,泡麵下個月初要漲25%,以南韓為例,已經將物價列為優先項目,有52項民生物品不准漲價,質疑公平會的物價控制機制為何。

湯金全表示,物價漲跌為經濟活動的綜合表現,若為個別商品價格變動,屬市場機制下自然漲價,只要非公會決議、業者聯合等聯合行為,公平會只能尊重。

湯金全表示,南韓有物價安定法,授權主管機構可介入物價管制,也可授權主管機關管制物資囤積,必須要有相關法律依據才能作,但公平會不是價格訂定主管機關。

根據媒體報導,南韓總統李明博為宣示打擊通膨決心,宣布52項家庭必需品列入集中管理,包括泡麵、白菜、瓦斯費、雞蛋、食用油等,列入價格控管。不過也引來自由貿易開倒車的批評。

湯金全表示,公平交易法是參考世界其他國家訂定的競爭法,核心精神是鼓勵競爭,但禁止不公平競爭,這一波物價上漲,「不是物價上漲就是公平會的責任」,公平會並無控制物價的權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