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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金管會:將開放期貨業者兼營全權委託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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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二十六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將修正相關辦法,使期貨業者也能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並調降經營全權委託業務應提存的營業保證金規模,由最高的新台幣5000萬元,降低至2500萬元,以提高資金運用效率。

金管會表示,目前已開放證券業、投信投顧業及信託業等可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日前也鬆綁保險業可就投資型保單申請全權委託業務,為符合跨業經營公平性,也將開放期貨經紀商、期貨經理事業、期貨信託事業者,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金管會表示,將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經營接受客戶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近日將依規定進行預告程序,徵詢各界意見。

金管會表示,為提高事業資金運用效率,這次修正案將調降經營全權委託業務應提存的營業保證金規模,由最高的5000萬元,降低至2500萬元。

此外,金管會表示,債券附買回交易為具流動性的貨幣市場工具,因此將納入委託投資的閒置資金運用範圍,並增訂短期票券、附買回交易對象,應符合一定信用評等標準。

金管會表示,投信投顧業的全權委託業務中,多數來自集團需求,例如同集團保險業等其他事業,請同集團的投信投顧代操投資。

金管會法規再鬆綁,將使證券、投信投顧、信託、保險、期貨等五大業者都能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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