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越擬簽訂司法互助
【大紀元3月2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越司法互助向前跨進一大步。台灣政府上週派遣法務部檢察司長江惠民等人組成訪問團,密訪越南司法部高層官員,就台越兩國洽簽「台越刑事司法互助協定」草案,進行引渡、訊問證人等刑事司法互助細節磋商,不具名官員指出,台越雙方對進展感到滿意,對近期簽訂該協定抱持樂觀看法。
除刑事外,越方還主動表達草案應納入民事、家事司法互助事項,範圍擴及兩國人民的文書認證、離婚、遺產、民事判決相互承認等條款,台訪問團大致同意越方提議,但部分細節仍有待進一步磋商定案,再由台越政府高層擇期簽署通過。
若此項司法互助協定順利簽署完成,越南將是台灣與美國繼「台美刑事司法互助協定」草案後,第二個與台灣簽訂的國家,對雙方合作打擊毒品、偷渡等犯罪,均意義重大。
法務官員指出,台灣與東南亞人口來往頻繁,在台灣外籍新婚中,以越南新娘人數居冠,據統計達七萬四、五千人,加上在台的越籍外勞近年來始終維持七萬多人,共約十五萬人,其引發的治安犯罪、婚姻或離婚權益、小孩撫養權等問題,甚至有無受到不當虐待等情事,不僅台灣政府重視,越南政府也數度表達高度關切。
因此,為積極推動與越南簽署「台越刑事司法互助協定」,九十六年3月28日,越南台灣事務委員會秘書長黎英慶等六人,分別來台拜會司法院和法務部,洽談簽署台越司法互助合作協定之可行性。
法務部日前與司法院刑事廳、民事廳研商台越司法互助的民事、刑事、家事協定內容後,上週由法務部檢察司長江惠民、檢察司檢察官吳義聰、黃元冠等人會同外交部官員,密訪越南司法部高層,並走訪河內、胡志明市等地,與越方就協定內容及相關法律事項交換意見。
據悉,兩國官員擬定該刑事方面的司法互助主要範圍,包括訊問證人,提供文件、紀錄及證物,確認關係人的身分或所在地點,送達文件,協助執行搜索、扣押、沒收等程序,以及不違反受請求一方法律的任何形式的協助,越方也希望比照與中國簽訂的司法互助內容,另增加民事、家事篇條文,保障越籍新娘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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