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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立牌亂象 誰來管一管!

【大紀元3月2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洪敏隆/台北報導〕北市府全面禁止遊動廣告車停放路邊,停車位遭長期佔用的問題明顯獲得改善,但是建商在街頭矗立或懸掛廣告物「變本加厲」,不僅佔用人行道,就連公車候車亭也不放過,影響行人通行及乘客等車權益,甚至將廣告懸掛在交通標誌桿上,「誤導」用路人,妨礙市容及交通的亂象更加嚴重。

市府今討論籌組跨局處單位

北市交通局長羅孝賢表示,建商在市區街道矗立A字型廣告立牌,或是懸掛廣告看板,的確妨礙市容及交通,有必要加以整頓,並且訂定完善的規範及罰則,由於管理權責牽涉到環保、建管、交通、警察、勞工等市府各個單位,將在今天市府市政會議中建議組成跨局處單位確認權責,避免互踢皮球。

市府大力整頓讓遊動廣告車在北市街道「銷聲匿跡」,是民眾去年最滿意市府施政的其中一項,但是取而代之的是,矗立於很多路口人行道的廣告看板,而且看板越做越大,有的看板寬度甚至跟斑馬線一樣,民眾走人行道還得繞道,部分較狹窄的人行道,甚至根本無法讓人通行。

每天在承德路「防癆協會」公車站等車的王小姐說,市府推動街道家具設置新式候車亭,感覺比以前等公車要舒適,但最近「防癆協會」公車候車亭內,卻被一座附近建商的廣告看板霸佔空間,多次向警察局、環保局檢舉,就是沒有任何單位要管。

還有些廣告看板是依附或懸掛在交通標誌桿上,唸台北科技大學的張子祥說,在忠孝東路就有建商將廣告依附在機車兩段式左轉的標誌牌面下方,由於廣告牌面比標誌牌面大,標示建商位置的箭頭更醒目,用路人很容易被誤導,如此明顯妨礙交通設施,也未見建管、交通單位處理。

不願具名的市府官員說,廣告物上都有標示建商名稱,可依環保或建築法規處分,也可視同路霸,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卻反而讓各單位得以推卸互踢皮球,使得廣告物亂象更加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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