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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酒駕 法官提醒受害者依民法可連帶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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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二十一日電)交通部積極推動遏止酒駕,將委託警察大學研究「酒駕肇事特性與道安防制措施」,今天下午在交通部召開第一次會議,聽取各方意見。有法官提醒受害者,除了可獲強制責任險賠償外,可依民法向造成酒駕相關人要求連帶賠償。

淡江大學管理系教授張勝雄認為,所有防制酒駕法令、措施及宣導,都只對理性者有效,對非理性的飲酒駕車者,毫無作用。

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劉煌基指出,目前酒駕肇事,一般肇事者通常用強制責任險理賠,但實際上,受害者可依民法向引起肇事相關者,提出連帶求償。

劉煌基舉例說,當有人在餐廳喝醉,餐廳仍讓客人駕車上路,或是有其他客人還乘座在酒醉者駕的車上,最後發生車禍,遭酒駕車輛撞傷的受害者,就能依民法規定,向餐廳人員及後座乘客請求連帶賠償。

張勝雄也希望交通部能協調法務部,修改相關規定,一旦酒駕遭取締,立即沒收造成酒駕的犯罪工具。

另外,也有桃園地區的觀護人建議,對酒駕肇事者除罰款外,還應給予震撼教育,可安排到創世基金會照顧植物人。

台北縣政府交通局主任秘書陳文瑞說,目前各縣市收取的交通違規罰金都未用在推動交通安全,建議仿照停車場法,設置基金,讓交通違規罰款專款專用。

陳文瑞還提了一個難推行但頗有趣的建議,他認為,可在車上裝酒測偵測器,一旦飲酒過量,車子就無法發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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