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二日電)許多退休國中小教師誤以為不須申報綜所稅,不過,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退休教師如有課稅所得超過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合計數者,應向國稅局所轄稽徵所據實辦理結算申報,尤其別忘了退職所得及優惠存款利息所得。
國稅局表示,在審理的違章案件中,常有國小、國中教師因薪資所得免稅,誤以為具有免稅身分,得免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以致退休老師有退職所得、利息所得等各類所得合計數超過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時,卻未辦理結算申報以致受罰情形。
因此,國稅局特別呼籲退休教師要注意自己申報義務,可在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向國稅局及所屬各稽徵所查調所得,並按時在5月底前(今年為6月2日前)據實申報,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