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陽高縣低價強徵農民土地後以高價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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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日訊】(自由亞洲電台申鏵採訪報導)山西省陽高縣龍泉鎮鎮政府2004年以修街道為名,強行徵了600畝土地,然後以高價轉讓給房地產開發商。這些土地被徵用的手續完全不符和政府規定,有些農民失去土地後生活陷入困境。

龍泉鎮這600多畝土地屬於南關村和西南村。這兩村位於城鄉結合部,共有約5千多人口,人均耕地不到0.4畝。據中國的《記者觀察》雜誌最新一期報導,2004年,龍泉鎮鎮政府以修建鎮上學府街為由立項進行徵地,項目為路長2千米,寬40米的城市道路建設工程。

但許多村民的住宅地並沒有在這個修路的範圍內,卻也被列為拆遷對象。徵地引起當地村民的抗議,並曾發生過村民與政府之間的暴力事件。我打電話到龍泉鎮,該鎮一位吳姓婦女介紹了失地農民的情況—

記者:「現在你們是不是對政府徵地非常不滿?」

吳女士:「是的。」

記者:「那農民日子怎麼過呢?」

吳女士:「現在沒辦法,有的只好出去打工,有的在家養豬、養奶牛。」

這位吳姓婦女還披露說,徵地過程中出現了幹部腐敗現象—

吳女士:「大隊書記跟誰好就把地給誰了。老百姓非常不滿,但是也沒有誰來管這事兒。」

《記者觀察》雜誌的記者到大同市和陽高縣的國土資源局瞭解到,南關村和西南村上百畝口糧地的使用情況屬非法佔地。該報導還說,這些土地的被佔,是在沒有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批准文件,也沒有通過村民大表大會和其他合法程序的情況下進行的,拆遷補償標準也是由當地政府自行約定的一個評估事務所來評估,而且被拆遷的房屋大多被縣幹部親戚佔用了。

這裡的地方政府官員為什麼如此大膽置中央政府政策於不顧呢?山西太原的獨立評論人士鄧太清說,這都是為了個人利益—

鄧太清:「特別是鎮政府這一級,他沒有什麼辦法搞收入,只有採取這種辦法。縣裡的辦法就是可能縣長、縣委書記採取別的方法,在全縣範圍想辦法。鎮裡的權限有限,只能在鎮的管轄範圍裡想辦法發財,有這個機會他當然要用了。正好他這個地離交通要道近,離縣城近,這個地就有了開發價值,開發商也想要,那他就想辦法把這個地從老百姓手裡拿回來,轉手賣給開發商,從中賺上一筆錢,各級幹部分了。這就是為了個人的利益。」

據《記者觀察》報導,陽高縣失地農民得到的補償大多在一畝地500到600元之間,然後政府部門以每畝20至30萬元的價格賣出給房地產開發商。這其間的巨大利潤是不言自明的。

政府徵地遭到了農民的反抗。拆遷戶劉生愛認為他家的房子和土地按市場作價約60萬元,但他只得到8萬餘元。他拒絕拆遷,政府就強制執行;他到法院申訴,法院不僅不理睬,他反而遭到法院副院長的毆打。另一位農民何存艾不同意拆遷,結果被公安部門拘留15天。

鄧太清說,因為這些官員不是老百姓選舉產生,他們對老百姓的利益不管不顧—

鄧太清:「鎮長和縣長只對上級負責,不對下級老百姓負責,因為我這個官不是民眾選的。如果我這個官需要省市或老百姓來選,像在西方民主國家一個縣長、市長都是當地老百姓來選,幹得好了可能還要幹一屆,幹不好了,有違法行為中途可能就被彈劾或者被新聞媒體揭露,就被迫下台或者是法辦。但在中國來講這個渠道是走不通的。」

為了減少因為徵地引起的農民抗掙事件,中國國土資源部上個月出台新的政策,將提高徵地補償價格20%到30%。但是這個政策將如何得到落實還是個未知數。(//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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