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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分享品酒遭調查? 台國庫署:不涉販售不會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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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8日訊】(據中廣新聞記者李人岳報導)網路部落格已經成為現代人分享訊息、紀錄心情的多功能資訊平台,不過卻有部落客因為在部落格上刊登介紹酒類的文章和圖片,遭到主管機關發文調查,還要求在這類「菸酒廣告」中必須加註警語,否則就會開罰,此舉引來立委黃偉哲與網路族抗議,認為這是執法不當。不過主管機關澄清表示,是受理檢舉才會調查,而且經查證,部落格如果不涉及販賣行為,就不會開罰。

黃偉哲表示,部落格屬於個人空間,如果和朋友分享的照片中有喝酒的畫面,只是沒加警語就要被罰,等於是侵害了言論自由,等同現代文字獄。言論尺度有紅線,但國庫署應說明紅線在哪,以免造成民眾因不知情觸法。網友更譏諷財政部的作法根本是「用web0.2的思維管理web2.0的環境」

對此,財政部國庫署謝志東組長說明,主管機關是在接獲民眾檢舉後,必須加以處理,為了查證刊登者的資料,才會發文網路公司要求提供資料,並不代表一定會開罰。謝志東指出,在實務方面,對廣告的認定必須由文章的整體內容判斷。謝志東強調,如果是個人網站或部落格的分享文章,不涉及酒商的廣告,基本上都不會開罰。網路業者發布給部落客有關酒類文章遭管制的消息,也不是國庫署的本意。不過,網路部落客在分享見聞與心情的時候,恐怕還是要多數注意相關規範,避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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