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交I-485之後要不要保持H-1B身份﹖

謝正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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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6日訊】只要有資格遞交I-485調整身份申請,就可以同時申請回美證和工作許可或叫『工卡』(EAD)。如果遞交的申請沒有問題,申請人一般在兩三個月就可以拿到移民局寄來的工作許可或叫『工卡』(EAD)。這種工作許可或工卡上面有申請人的相片,它可以用作在美國的合法身份證明文件,還是表明持卡人可以合法在美國工作。於是持有人可以憑此證到美國的公開就業市場上尋找其他相同或相似的工作機會工作。因此,有了這張卡,很多人就毫不猶豫地使用起來。例如,輟學到餐館打工;開辦自己的公司;同時做好幾份工,等等。我經常聽到讀者說,他的僱主的律師告訴僱主因為已經遞交I-485申請﹐H-1B身份沒有必要再延期,然後該H-1B員工只能用EAD工卡工作。很多讀者直接向我們詢問這個問題。隨着移民排期出現和倒退,還會有很多讀者直接詢問這個問題,因此我在這裡談談自己的看法。

H-1B身份是一種非移民工作身份。移民法容許H-1B身份的持有者有移民和非移民的雙重意圖。這是為什麼H-1B身份持有者在H-1B身份期間可以遞交移民申請,可以遞交I-485調整成移民身份的申請,而且還可以保持H-1B的非移民工作身份,並且可以開誠佈公地告訴簽證官他/她已經遞交移民申請有移民傾向後,移民官還得老老實實地發給他/她H-1B簽證。在H-1B身份持有人遞交I-485調整身份申請之後,H-1B身份持有人就具有移民和非移民的雙重身份。一旦I-485申請獲得批准,H-1B身份持有人的非移民身份便自然失效而成為美國永久居民。現在的問題是,H-1B身份持有人在遞交I-485之後還要不要保持H-1B身份﹖

假如答案是否定的,H-1B身份持有人不再具有H-1B非移民身份,只有I-485等待期間的調整身份。如果I-485申請最後因為什麼原因沒有得到批准,即申請人沒有得到綠卡,申請人包括家人只能打包回國或者在美國『黑』下去。他們將不能再轉成其他非移民身份或簽證。假如答案是肯定的,H-1B身份持有人必須在遞交I-485申請之後繼續保持H-1B的身份,也即同時保持移民和非移民的雙重身份。萬一I-485申請最後沒有得到批准,H-1B身份持有人可以繼續保持H-1B非移民身份,繼續為僱主工作,甚至可以重新啟動綠卡申請程序,還有可能轉成其他非移民身份。有讀者會問,我的I-485申請被拒的可能性有多大﹖我說,無法知道,但是只要綠卡一天不下來,可能性都會存在。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對有些工作不穩定,申請準備的不好或者身份曾經出現過瑕疵比如中斷期,這種可能性不能不被重視。

那麼,什麼情形下會被視為放棄H-1B身份呢﹖有幾種情況。例如,OPT期間遞交I-485申請後直接用I-485得到的EAD工作,從來沒有申請過H-1B身份﹔H-1B到期之前沒有及時遞交H-1B延期﹔在H-1B有效期間使用485工卡(EAD)為僱主或為其他僱主工作(例如在本職工作外再做一兩份半工(Part Time Job)等,等於放棄H-1B身份。

如何可以保持H-1B身份呢﹖主要就是在H-1B到期之前申請H-1B延期。如果要換工作,也要求新僱主辦理H-1B Transfer 申請才開始為新僱主工作。總之,謝律師建議,遞交I-485申請時還是應申請到485工卡(EAD),以備急需之用。例如,I-140已批,一個能夠改變自己前途的工作機會出現在面前,而新僱主不支持H-1B申請,手中有一張有效的工卡(EAD)可以幫助自己立即抓住時機。當然,不到萬不得己,最好不要放棄H-1B非移民身份。這是謝律師給本所所有勞工移民I-485客戶的建議。對非本所讀者,在決定正式放棄非移民身份之前,應諮詢自己的移民律師,因為只有辦案律師對案件質量和申請進度了解,應該除申請人之外最有資格對I-485能否得到批准或者該不該放棄H-1B非移民身份發表看法的人。

上述介紹是謝正權律師為華人社區宣傳介紹法律信息而作,多半為學術探討性質,並非對個案的法律意見。如有自己的律師的,請諮詢自己的律師,因為他/她清楚你的案件。凡是謝律師事務所的客人或還沒有聘請自己的律師的讀者,如有具体問題,請諮詢謝律師。如需轉載,請勿刪減,並請註明出處。電子信箱: help@xielaw.com 電話:(678)380-0698。 地址:1770 Indian Trail Lilburn Road, Suite 450,Norcross(Atlanta), Georgia 30093. 網址:www.xie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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