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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淑芳台北十五日電)專利師法今年元月11日開始施行後,取得專利師資格需先通過考試,但為保障既有執業專利代理人權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表示,領有專利代理人證書者仍可繼續執業,而已執業一年以上者,可依法申請免試,再經專業訓練合格後,即可取得專利師資格。
專利師法施行後,對於專利師資格的取得、執業規範、專利師公會、專利師懲戒等均有完整立法規範,
智慧局表示,為保障既有執業專利代理人權益,專利師法施行後,領有專利代理人證書者,仍可以專利代理人身分繼續執業,不受影響;符合一定資格條件者,可以依法申請免試,經專業訓練合格後,也可取得專利師資格。
智慧局表示,專利代理人若要申請免試,必須在專利師法施行前具有從事專利師業務1年至3年不等以上資歷;若無執業經歷,僅受僱於專利事務所但未以專利代理人身分具名代理專利申請,或僅有從事代理專利訴願及行政訴訟事項經歷者,不符合申請免試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