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

台灣要聞

客運公車遊覽車將強制投保乘客責任險

【大紀元3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十四日電)旅客搭客運公車和遊覽車保障將提高,新修正的「公路法」強制規定營業大客車投保乘客責任保險,大客車業者今天建議最低保額新台幣一百萬元,加上現行已投保的強制汽車責任險一百五十萬元保額,保險理賠至少將提高為二百五十萬元。

交通部表示,最低投保金額今天尚未定案,還要綜合考量法源依據、民眾接受度和保費成本等因素,最遲將於半年內公告實施。

交通部表示,由於保險支出屬於票價成本中的一項,未來業者重新提報票價時,可列入計算,但因保險佔整體成本的比重不高,預估對票價影響不大。

交通部路政司邀公路汽車客運、市區公車、遊覽車業者和產險公會研商「營業大客車投保旅客責任保險事宜」,會議確定全台兩萬四千輛營業大客車將訂定相同最低投保金額。

現行「汽車運輸業行車事故損害賠償金額及醫葯補助費發給辦法」規定,除非受害者家屬可證明實際損害較高,否則死亡賠償金額最高為兩百五十萬元。

由於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提供每人一百五十萬元死亡或重殘理賠,業者建議乘客險最低投保額度一百萬元,可確保旅客在發生重殘或死亡事故時,可獲得兩百五十萬元保險理賠。

另外業者反映,現行已投保乘客責任險的台北市公車,每年每輛車保費六千八百元,與實際理賠比較,保費偏高。交通部要求產險公會重新精算,三月底前提出新的保險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