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慶安喪失美籍? 綠限時提證據
將提立委當選無效之訴
【大紀元3月14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詩婷、陳曉宜/台北報導〕民進黨團昨天繼續質疑國民黨立委李慶安仍未放棄美國國籍,要求李慶安在二十四小時內提出證據,否則將提當選無效之訴。李慶安強調,她從民國八十三年宣誓就職台北市議員開始,就「喪失」了美國國籍,沒有雙重國籍的問題。
台北市議員徐佳青指出,依美國移民局規定,放棄美國國籍只有一種方法,當事人必須親自在領事館或外交辦事處簽署誓詞做為放棄國籍聲明,並由美國領事或外交官在場擔任見證人、簽名負責,隨後美國外交部才會發出國籍放棄證明書,李慶安應說明是在哪個使館宣誓放棄美國國籍?又由誰見證?
李︰被動喪失不須申請
對此,李慶安表示,她的美國公民國籍,是「被動喪失」,不是「主動放棄」,沒有民進黨所說要去申請、宣誓放棄的程序問題;她解釋,一般人放棄美國籍,須採取「主動放棄」方式申請,但她的情況不一樣,依美國法律規定,只要美國公民宣誓效忠其他國家擔任公職或從軍,就會「被動喪失」美國公民資格。
李慶安還說,國籍法修正後,所有公職參選人都必須在填表參選時註明自己具有雙重國籍,當選後若有美國籍者,當然就「被動喪失」資格。
徐佳青反問,許多人都持有兩本護照,甚至有人兩本護照上面的拼音不同,藉此規避外界監督,為什麼李慶安從頭到尾都未對此提出說明?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強調,李慶安當選台北市議員時,雖然國籍法未對雙重國籍做出限制,但選罷法明確規定,具有外國國籍者應於當選後、就職前放棄外國國籍,逾期未放棄者,視為當選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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