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豪立委任內 助王宣仁偷渡
【大紀元3月1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慶川、李立法、王寓中/綜合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前中興銀行總經理王宣仁偷渡中國一案,認定是前新偕中建設董事長梁柏薰策劃,前無黨團結聯盟立委蔡豪在立委任內負責指示助理吳錦松協助及執行,檢方昨天偵結此案,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國安法、刑法藏匿人犯等罪嫌,將蔡豪等七人起訴。
王宣仁供出細節 列為污點證人
檢方也分別對七名被告具體求刑:梁柏薰一年六個月、蔡豪一年二個月、蔡豪的助理吳錦松六個月、澎湖民宿業者吳明賢六個月、澎湖船主陳英元五個月、中國漁工鄭銀德五個月、中國漁工林永輝四個月,至於王宣仁因供出偷渡細節,檢方列為「污點證人」,給予緩起訴處分。
蔡申請回復國民黨籍 為準黨員
前無黨團結聯盟立委蔡豪,此屆立委選舉未能獲得連任,但其位於屏東市自由路上的選民服務處還持續運作中。而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1月廿3日晚間到屏東慰問落選的立委參選人,還聘請蔡豪擔任其全國競選總部的副總幹事,而蔡豪也表明自己將會填表加入國民黨。國民黨屏東縣黨部昨晚也證實,蔡豪已填表加入國民黨,目前資料已送中央黨部。國民黨中央黨部昨也確認已收到蔡豪回復黨籍申請的文件,只差公文程序走完,就能回復國民黨籍,目前只能算是「準黨員」。
蔡豪昨天電話關機,聯絡不上,與他往來密切的蔡姓助理也表示,不清楚蔡豪的行蹤,無法為蔡豪回應有關王宣仁一案的案情。而屏東警方目前掌握蔡豪行蹤應還在屏東。
承辦主任檢察官劉承武昨天也指出,會將此份起訴書副本透過海基會等管道寄給中國官方,盼對岸能重視台灣經濟犯匿藏中國問題,進而引渡畏罪潛逃中國的前中興銀行董事長王玉雲回台。
因中興銀行違法放貸案被判刑六年8月定讞的王宣仁,去年9月潛逃中國上海,同年11月間,中國公安依台胞證過期為由將他逮捕,我方在上月廿8日依「金門協議」,將他引渡回台,王應訊時,供出偷渡管道。
起訴書指出,梁柏薰因其在中國經營的「楊鐵科技」公司經營不善,希望借助王宣仁的管理能力,梁找上王,王因被判刑,答應偷渡前往中國幫忙。
梁經打探,得知無黨團結聯盟立委蔡豪可以提供偷渡至中國的管道,由於時值蔡參選本屆立委期間,梁為取得蔡的信任,因此,多次南下在屏東造勢場合為蔡站台,並表明會出錢出力。
起訴書提及,蔡豪將梁視為大金主,因此,梁在去年9月廿7日在蔡的服務處請託他協助偷渡時,蔡當著王宣仁的面,將事情交辦給助理兼秘書吳錦松。
幾天後,吳安排王宣仁持黃姓男子身分證搭機赴澎湖,王經吳明賢牽線,再以十八萬元代價由馬公市鎖港搭乘「大和吉」號漁船出海。
王躲藏在船艙電氣室內,避開海巡署檢查,順利偷渡至中國泉州,在中國漁工鄭銀德家中匿藏一晚後,隨即由廈門搭火車前往中國上海「楊鐵」公司擔任總經理。
檢方也查出,王供出偷渡管道後,引發蔡豪不滿,蔡本月5日找到在嘉義某大學上課的梁柏薰,電召他到屏東後,予以群毆洩憤,不過,梁未提出傷害告訴。
承辦檢察官劉承武則指出,蔡豪雖否認犯行,但吳錦松擔任他的助理、司機有十餘年時間,吳供稱若沒有蔡指示,絕不敢擅自作主。
對於起訴中國漁民鄭銀德、林永輝部分,劉承武則表示,二人除隨船協助王偷渡外,還提供住處,及引導王搭火車至上海,因此認定是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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