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五代的服飾 (5)
晚唐五代,幞頭的形制有所變易。《雲麓漫鈔》記謂: 「唐末喪亂,自乾符以後,宮娥宦官皆用木圍頭,以紙絹為襯,用銅鐵為骨,就其上製成而戴之,取其緩急之便,不暇如平時對鏡繫裹也。僖宗愛之,遂製成而進御。五代帝王多裹朝天幞頭,二腳上翹。四方僭位之主,各創新樣,或翹上而反折於下,或如團扇蕉葉之狀,合抱於前。」由此可見,這時的幞頭,已變成為一頂帽子。
隋唐時期的首服,除幞頭之外,還有紗帽。據 《通典》記載:「隋文帝開皇初,嘗著烏紗帽,自朝貴已下至於冗吏,通著入朝。後復製白紗高屋帽,接賓客則服之。大業年令五品以上通服朱紫,是以烏紗帽漸廢。貴賤通服折上巾。」到了唐代,紗帽仍被用作視朝、聽訟和宴見賓客的服飾,在一般儒生隱士之間廣泛流行。紗帽的樣式,大多由個人所好而定,惟以新奇為尚,如張籍《答元八遺紗帽》詩所稱:「黑紗方帽君邊得,稱對山前坐竹床。唯恐被人偷剪樣,不曾閒戴出書堂。」除了這種紗帽以外,南北朝時期流行的其他帽式如小冠 (介幘)、漆紗籠冠等,在這個時期仍然被沿用,有些還被收進了冠服制度。
這個時期的男子服裝,主要是圓領袍衫。傳統的冠冕衣棠,只是在隆重的場合,如祭祀天地、宗廟等時偶爾用之,其他則以幞頭袍衫為尚。袍服的用途非常廣泛,上自帝王,下至百官,禮見宴會均可穿著,甚至將其用作朝服。據《舊唐書.輿服志》載:「隋代帝王貴臣,多服黃文綾袍,烏紗帽,九環帶,烏皮六合靴。百官常服,同於匹庶,皆者黃袍,出入殿省。天子朝服亦如之,惟帶加十三環以為差異,蓋取於便事。……後漸用赤黃,遂禁士庶不得以赤黃為衣服雜飾。」
貞觀四年 (公元630年)又規定官吏袍服的顏色:「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下服緋,六品、七品服綠,八品、九品服以青,帶以玉石。婦人從夫色。雖有令,仍許通著黃。」總章元年 (公元668年)則規定,除天子以外,各色人等一律不許穿著黃袍。從此,黃袍便成了皇帝的專用服飾,「黃袍加身」,就意味著登上了帝位。這種情況一直延續到清朝滅亡才告終止。
在武則天當朝時,朝廷還頒賜了一種新的服裝,名叫「繡袍」。在這種服裝的襟 (衣前)背 (衣後)兩面繡綴以禽獸紋樣,《太平御覽》卷六九三引《唐書》:「武后出緋紫單羅銘襟背袍,以賜文武臣,其袍文各有炯。……宰相飾以鳳池,尚書飾以對鴈,左右衛將軍飾以麒麟,左右武衛飾以對虎。」
袍服的款式,各個時期不盡相同,最初多用交領,直裙 ,下長至跗,後改為圓領、大襟;唐代的袍服就大多採用後一種形式。袍服的袖子也富有變化,早期多用大袖,袖端部分明顯收斂,做成袪口。這種衣袖雖然在造型上比較美觀,但對地處域外的少數民族來說,則不太適宜。因北地寒冷,不便採用大袖,於是,又出現了緊裹雙臂的窄袖。隨著絲綢之路的開發,南北風習互相滲透,這種緊身、適貼的袍服樣式,也被漢族人民所接受。到了唐代,又在袍的膝蓋部分施一橫欄。五代後唐馬缟《中華古今注》中即記有這種情況:「自貞觀年中,左右尋常供奉賜袍,丞相長孫無忌上議,請於袍上加欄,取象於緣。詔從之。」這種 「欄袍」在唐人閻立本的《步輦圖》上有所描繪。畫面所繪的是吐蕃丞相祿東贊前往唐代京都長安,迎接文成公主入藏而受到唐太宗接見的故事。畫中人物,除吐蕃使者以外,所有漢族官吏 (包括唐太宗)都著幞頭袍衫,唯以顏色為別;在袍服的膝部,即繪有一道橫欄,可證當時制度。這種裙袍一直延續到宋代,仍被當作士人禮服。
轉載自《中國古代服飾風俗》文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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