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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 明年1/11新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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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0日訊】(據中廣新聞記者林麗玉報導)台北市政府從民國90年,推動無菸餐廳,現在已經有超過3600家業者加入,成效相當不錯,衛生局提醒,從民國98年1月11號開始,就會實施『菸害防治新法』,明文規定,室內餐飲場所,或三人以上工作場所,除了設有獨立空間或隔間的吸菸室之外,應全面禁菸,違反可罰處一萬元到五萬元不等的罰鍰,另外民眾在禁菸場所抽菸,不需勸阻,可以立即開罰。

台北市目前已經有3600家無菸餐廳,而從民國98年1月11號開始實施的『煙害防治新法』,已增列將室內餐飲店除設有獨立空調或隔間吸菸室、還有三人以上工作場所娛樂消費室內場所等,全面禁菸,中正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劉建宏表示,明年新制一上路,只要室內公共場所沒有設置明顯的禁菸標示,或供應吸菸相關器物,可以處一萬元到五萬元的罰鍰。另外如果民眾在禁菸場所抽菸,則可以處兩千元到一萬元不等的罰款,而相較於舊法會先勸導,明年上路的新法則可以立即開罰。

而新法上路之前,為了鼓勵室內店家多多響應加入無菸餐廳,台北市衛生局從即日起到6月30號為止,開放餐飲店家報名,只要通過認證評核,衛生局會頒發無菸餐廳獎牌,並會透過各管道宣導,鼓勵民眾多選擇無菸餐廳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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