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電案 檢指美籍華人Frank Yu是藏鏡人
【大紀元3月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高等法院昨天上午再開庭審理聯電和艦案,檢方認定美籍華人Frank Yu為全案幕後藏鏡人,故當庭提供其位在中國蘇州的地址,以利法院傳喚,被告曹興誠則直指檢方荒唐,未調查清楚就起訴,已涉及刑法濫權追訴罪。
檢方認為Frank Yu手中握有近億美元資金,與聯電董事長曹興誠、副董事長宣明智成立策略聯盟,來投資和艦,替聯電佈局,不過,一審卻提不出任何年籍、地址…等,供法院傳喚。
檢方尚有意傳喚經濟部投審會副執行秘書張銘斌、工業局電子科長呂正欽以及曹興誠執行秘書施美芳;但曹、宣與律師都反對,表示根本無法證明什麼,只是在耗時間、纏訟、打擊被告,曹興誠甚至認為檢方現今仍在進行調查,可見原本就沒調查清楚,已涉及刑法「濫權追訴罪」。
法官也提出不少疑點要曹、宣回答,如中國蘇州當局為何會將原本規劃給聯電使用的土地,改由和艦設廠,以及若如曹興誠所言,聯電離職前往和艦工作的幾十人皆屬幹才,那一下走那麼多人,不是情況嚴重?
律師表示,和艦使用的蘇州用地與聯電無關,至於2001年,適逢半導體業不景氣,這些人有意離職,為避免人才流失,聯電才會推薦至和艦工作。
全案將於3月21日再度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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