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滴石穿」出自宋代《鶴林玉露》卷十《一錢斬吏》。
宋朝有一個叫張乖崖的人,曾任崇陽縣縣令。一次,一個官吏從存錢的府庫中出來時,頭巾中藏有一枚錢,被張乖崖發現了。經過盤問,那個官吏承認是從府庫中偷來的。於是,張乖崖下令杖打他。官吏很不服氣,說:「偷一枚錢有什麼了不起,卻要杖打我?你打好了,反正你不敢殺我。」
張乖崖拿起筆來,宣判道:「一天一枚錢,一千天就是一千枚錢。時間長了,繩子能鋸斷木頭,水能滴穿石頭。」然後,他取下寶劍,親手殺死了這個官吏。之後,張乖崖上報台府,要求上級懲處自己。崇陽人至今還傳說著這件事。
「水滴石穿」就是從這個故事來的,意思是,長時間的滴水就可以將石頭滴穿。後來人們用其比喻力量雖然細微,但積蓄長久之功,就可以成就大事。
譬如法輪功修煉者,為了拯救眾生,幾年如一日、堅持不懈的採用各種方式向眾生傳播著真相,其精神就如那涓涓的細流將頑石滴穿,可歌可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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