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力霸案
【大紀元2月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台北地院裁定王事展等四名力霸案被告各一億五千萬交保,是否為「測試」王氏家族有無「暗槓」財產?承審庭長李英豪笑而不答,也未否認,法界人士說,若相關帳戶與犯罪有關,金額都將可能被查扣,當成犯罪所得沒收或發還被害人。
法界人士指出,交保金額是由「具保人」繳交,若被告未逃亡,在判決無罪確定即發還,若被告被判有罪,將於被告到案入獄後,保釋金「無息」發還具保人,若被告逃亡,保證金即沒收入國庫。
保證金理論上是具保人所有,並不是被告的,被害人無法直接要求法院扣留交保金償債,但若能證明具保人也是共犯,或是資金來源與被告犯罪有關,法院即可直接扣留住款項,在案件確定後,不發還具保人。
法界人士指出,去年12月法院已將王令麟相關帳戶中的十二億餘元,視為犯罪所得扣押,目前檢察官也正清查王令麟等相關帳戶,若有發現任何犯罪所得,也將一律由法院扣押,若王家拿出六億來替王令台等四人辦保,這筆錢即有被查扣的風險。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