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四日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力霸案,今天裁定十名在押被告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胞弟王事展、兒子王令台、王令一、王令僑四人,因在下班前無法支付法院合計新台幣六億元的保釋金,覓保無著,下午五時三十分左右還押台北看守所。
其餘交保被告及金額,包括力霸公司會計處副總經理王金章六百萬元交保、力霸公司董事李政家六百萬元交保、力華票券總經理陳義里五百萬元交保、力華票券業務經理吳國禎三百萬元交保、中華銀行太原分行經理陳文棟五百萬元交保、亞太固網財務處副總經理陳明海三百五十萬元交保,六人已於下午分別繳交保釋金後離開法院。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力霸案,四日裁定十名在押被告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由於家屬覓保無著,亞太固網總經理王令一還押台北看守所。//中央社 九十七年二月四日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力霸案,四日裁定十名在押被告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由於家屬覓保無著,友聯產險總經理王事展(前)、嘉食化董事長王令僑(後)還押台北看守所。//中央社 九十七年二月四日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力霸案,四日裁定十名在押被告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由於家屬覓保無著,友聯產險總經理王事展(前)、嘉食化董事長王令僑(後)、力霸副董事長王令台(左)還押台北看守所。//中央社 九十七年二月四日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力霸案,四日裁定十名在押被告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由於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胞弟王事展、兒子王令台、王令一、王令僑四人,覓保無著,還押台北看守所。//中央社 九十七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