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鄉生活(84)與外國人結婚的K1簽證
【大紀元2月4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孟倫編譯報導)為了實現您對外籍未婚妻(夫)說「我願意」的夢想,您可能要經過一系列複雜繁瑣的手續,才能帶您的未婚妻(夫)到美國來,但這並不是不可能的任務。如果沒有完全填好申請表格或沒有提供精確的資訊,將可能延遲處理時間以致造成您不必要的壓力。當您正夢想與未婚妻(夫)攜手共創未來時,必須注意您所需哪種的簽證、您是否符合申請資格與手續流程等等。
在您安排您的未婚妻(夫)進入美國並正式與她(他)結婚前,申請手續有幾個不可或缺的步驟,其中包括她(他)必須申請的K1簽證。雖然還有其他類型的簽證,但只有K1簽證是美國法律上允許您與未婚妻(夫)共結連理的保證書。舉例來說,您的未婚妻(夫)僅擁有旅遊、學生或商務簽證,她(他)的法律地位將變的可疑與潛藏問題。為了保證您的未婚妻(夫)不成為被永久拒絕的居民與驅逐出境,您必須取得K1簽證。
在您取得K1簽證之前,您必須符合幾項條件:
第一,美國公民與未婚妻(夫)必須具有可以結婚的法律條件,雙方均未婚或單身。第二,美國公民與外國籍未婚妻(夫)必須在申請簽證時提出最近兩年內雙方見過面的相關證明,除非因宗教或其他特殊困難的理由不能見面。第三,您與您的未婚妻(夫)將在她(他)進入美國後的九十天內結婚,若您的未婚妻(夫)育有年齡二十一歲以下且未婚的小孩,您也可幫他申請簽證。
申請程序大致分為兩步:第一步,美國公民向美國移民局遞交申請書(I-129F 請願書)。當I-129F被批准後,移民局便將批准的申請送交國家簽證處理中心 (National Visa Center, NVC)。然後,又由NVC通知您未婚妻(夫)所在國家的美國領事館。第二步,美領館收到NVC轉發的移民局批准申請資料後將會給予通知,並寄送有關表格(DS-230第一、二部份)與說明材料供您的未婚妻(夫)填寫。再將填寫好的表格和體檢報告以及其他領館要求的材料遞交給美領館。通常在簽發K1簽證前,領館會安排面談。
而申請需要的文件如下:
一、美國公民的公民身份證明(公民證、出生證、護照等);
二、外籍未婚妻(夫)的有效護照;
三、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曾經結過婚,須提供已離婚之法律證明;
四、如果一方的姓名與上述文件顯示的姓名不一致,須提供姓名變更的 證明文件,如結婚證書、收養判決、法院命令等;
五、美國公民與外籍未婚夫(妻)見面的證據,如書信、照片、電話帳單等;
六、每人彩色近照二張;
七、美國公民作為擔保人在過去三年的報稅證明。
K1簽證不僅在法律上使您的外籍未婚妻(夫)擁有合法身份,亦是將來找工作的必備文件,雖然程序錯綜複雜,但是騰出時間仔細瞭解申請步驟以及準備相關文件將能使更快速成功的取得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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