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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教育
【大紀元2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蓉台北二十七日電)行政院長張俊雄今天在行政院會中裁示擴大補助五歲幼兒免費教育對象,值得注意的是,第一階段九十六至九十七學年度,其中九十七學年度增列排富條件,擁有第三筆以上不動產或利息所得十萬以上者,就讀公立幼稚園不補助,私幼補助幼教券一萬元。
張俊雄今天表示,「扶持五歲幼兒教育計畫」已於九十六學年度實施,九十八學年度起將擴大補助年收入八十萬以下家庭、一百學年度起補助年收入一百一十萬以下家庭,每年提供幼童免費就讀公立幼托機構,或給予不同額度補助,最高補助金額由兩萬元提高為六萬元。
張俊雄表示,九十六學年度的五歲幼兒受益人數,不計教育券部分,就已近十一萬人,比九十五學年度成長十倍;一百學年度合併幼教券的受益人數,預估將達十八萬一千人,涵蓋百分之九十三的五歲幼兒。
教育部國教司長潘文忠指出,扶持五歲幼兒教育計畫分三階段,其中第一階段九十七學年將首度加入排富條件,針對有第三筆以上不動產或是利息所得十萬以上者,就讀公立幼稚園不補助,私立幼稚園則補助幼教券一萬元。
他指出,九十六學年度第一階段實施這項計畫,受益人數達十萬九千五百三十七人,到一百學年,預估受益人數達十八點二萬,佔五歲幼兒的百分之九十三點三九。
這項計畫第二階段分六級,預計於九十八到九十九年實施、第三階段從一百學年度起,分五級,針對家戶所得一百一十萬以下及子女數補助,最高可獲六萬元補助。
潘文忠指出,這項擴大補助措施到一百年受益人數達十八萬二千人,佔五歲幼兒百分之九十三點三九;未受益者包括家中沒有孩子就讀幼稚園所家庭;所得超過一百一十萬以上、或家中有土地三筆以上者則就讀公立幼稚園不補助,私幼補助幼教券至少一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