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決定鐽震公司解散?郝龍斌:說法荒謬
【大紀元2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二十六日電)台北市長郝龍斌今天說,到目前為止,鐽震公司未向台北市政府商業處申請,北市府也無人擔任董事;此外,公司解散是由董事會先行解散,與台北市政府無關。對有媒體記者詢問「鐽震公司解散是否應由台北市政府決定」?郝龍斌以「很荒謬」表達立場。
郝龍斌上午與中國國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參加台北二二八紀念館舉行的特展揭幕式後,在答覆電子媒體詢問時做上述表示。
張俊雄上午在立法院指出,根據公司法第十條及三百三十五條規定,只有兩方可以解散鐽震公司,一個是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一個是符合三百三十五條的解散條件,其中,沒有行政院可以解散鐽震的法律權限。郝龍斌認為,到目前為止,北市府對於有關鐽震公司的資訊都從報上得知,行政院捅的簍子丟到地方政府來,是件很荒謬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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